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2:22:35 433 人看过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在哪办理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全科无差别11—26号窗口

二、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办理材料

1、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登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正装蓝底半身彩色照片;

4、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5、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6、拟聘入司法鉴定机构同意聘用的合同书;

7、注销执业证书的决定文件;

8、无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三、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人相关文章
  • 桂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1.《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9号)第九条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的,变更审核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变更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第十条换发执业证书,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023-05-18
    360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审核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申请办理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审核登记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鉴定人拟转入的机构已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3、鉴定人转所后应及时提出二、申请(一)提交材料1、司法鉴定人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该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2、司法鉴定人现拟执业机构向我局提交鉴定人转所申请;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二)注意事项:1、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原件后退还,复印件存档;2、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4、上述登记事项变更均由鉴定人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到我局办理。5、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6、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无四、办理结果(一)结果形式: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
    2023-06-06
    92人看过
  • 桂林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26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桂林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第十一条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
    2023-05-18
    253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专业技术职称收费吗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专业技术职称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专业技术职称法律依据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
    2023-05-18
    489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2.根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第四条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登记管
    2023-05-19
    424人看过
  • 桂林护士变更注册在哪办理
    一、桂林护士变更注册在哪办理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卫生健康局10号窗口。二、桂林护士变更注册受理条件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1)无精神病史;(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
    2023-05-18
    477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收费吗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2.根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第四条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
    2023-05-18
    408人看过
  • 林业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
    一、林业司法鉴定机构1、目前,在我国从事司法鉴定的组织包括从事鉴定的机构和鉴定人两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除了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外,对其他各类案件鉴定的鉴定机构均未作明确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际情况综合分析,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专门鉴定机构和涉及司法鉴定的其他鉴定机构主要有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内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但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还基本属于空白,只有个别机构所从事的鉴定与林业有些关联,如动植物检疫、种子管理等。我国现行法律只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规定,具有五年以上精神科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法医师之一的可以担任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外,对从事其它司法鉴定的人员应具备怎样的资格没有明确
    2023-03-21
    312人看过
  • 桂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桂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二、桂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受理条件1.《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二十条律
    2023-05-18
    427人看过
  • 淮北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变更有哪些手续
    一、淮北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变更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淮北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证明1.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2.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5.聘用合同三、淮北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办理依据(节选)《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
    2023-05-14
    84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姓名流程怎么走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姓名流程怎么走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和准备好材料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无差别收件窗口)(0个工作日)社会事务科对申请审查,作出处理(0.5个工作日)领导、分管领导审批(0.5个工作日)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出件窗口将批复文件、材料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二、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姓名受理条件《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桂林司法鉴定人变更姓名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节选)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节选)第十八条司法
    2023-05-18
    69人看过
  • 吉林执业机构变更要办多久
    一、吉林执业机构变更要办多久45个工作日。二、吉林执业机构变更依据节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吉林执业机构变更条件1.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2.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有相应的规章制度;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吉林执业机构变更要办多久变更床位:医疗机构拟变更床位(牙椅)数量相关情况说明(包括医疗用房总面积、新增每张床位的平均建筑面积及其相
    2023-05-24
    457人看过
  • 铁岭司法鉴定机构资金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铁岭司法鉴定机构资金变更登记在哪办理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铁岭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司法局窗口。二、铁岭司法鉴定机构资金变更登记审批依据【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规章】《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
    2023-05-18
    296人看过
  • 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在哪个机构办理
    一、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在哪个机构办理办理地点:桂林市西凤路6号二、桂林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4.《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
    2023-05-13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更多>

    #司法鉴定人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人可以变更执业机构吗,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31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申请办理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审核登记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鉴定人拟转入的机构已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3、鉴定人转所后应及时提出。 (二)申请1、提交材料 (1)司法鉴定人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该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2)司法鉴定人现拟执业机构向我局提交鉴定人转所申请。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2、注意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
    • 关于司法鉴定机构法人变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般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 工商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 行政材料:变更申请书,股东决议等(我司可准备) 流程:营业执照变更完,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户
    • 丹东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办理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6
      1、经原所和原所管辖的司法局同意,结清帐目,交清承办案件; 2、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3、在外省(市)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4、拟调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
    • 崇左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要办多久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崇左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要办多久 设区的市级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布许可证。 二、崇左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办理材料 1、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居民身份证; 4、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崇左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法律依据
    •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程序是什么, 如何变更律师的执业机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