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可否享受辞职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8:43:03 416 人看过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怎样结算工资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只要付出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是自离,但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工资;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提前提出辞职并交接好工作,如果违反劳动法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员工有过错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员工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员工无过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

(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还是要裁减人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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