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25:13 59 人看过

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受各种不同的规范调整。其中由民法调整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规定出现某种法律事实即发生某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即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一、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违反刑事法律规范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刑事案件,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是民事案件。两者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二、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虽然夫妻关系较《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应当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因此,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违约责任,自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至于违约金金额的问题,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但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临由人民法院调整的法律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主体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所有的诉讼主体都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主体的主体身份必然包括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身份。两者之间的区别:诉讼主体不仅在诉讼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而且还必须有权行使导致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能够成为诉讼主体的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起作用,因此他们只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主体,不能直接称为诉讼主体。公司成立清算组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公司申请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在此期间,清算组仅代表公司的名义,进行资产的处理、费用的清算、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等工作,但清算组也仅是代表公司,在
    2023-07-28
    216人看过
  • 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关系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关系是指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以及执行当事人彼此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强制执行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执行机关、债权人和债务人。三者之间,均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亦称之为执行法律上的地位。债权人与执行机关的关系称为申请关系,即依据执行依据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启动执行程序。执行机关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称之为干
    2023-06-06
    86人看过
  • 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商业争议
    商业纠纷属于民事。商业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所以出现商业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商业诉讼的特征:1、商业诉讼中,解决纠纷适用的实体商法具有很强的任意性;2、商业诉讼中当事人的处分权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3、商业诉讼程序尤其注重诉讼效率和审理方式的灵活性。商业纠纷起诉的流程我国商业纠纷一般按民事诉讼程序,特殊如海事、海商。费用承担按归责原则,败诉方承担,都有责任的双方承担。由原告先预缴,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案件结果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法院会判决由被告全部承担;而判决结果没有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高出部分应缴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3-07-11
    375人看过
  • 涉外法律民事关系的特点
    一、涉外法律民事关系的特点涉外法律民事关系的特点如下:1.诉讼主体涉外;2.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增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造成涉外因素;3.作为诉讼对象的法律事实涉外;4.诉讼标的物涉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二、涉外合同是不是必须公证涉外合同不是必须公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1.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2.当事人签订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4.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三、涉外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如何解决涉外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1.发生合
    2023-04-25
    109人看过
  • 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条件
    一、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条件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二、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吗民法典规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民事权利能力能否转让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转让。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
    2023-05-06
    214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民事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总体上讲,我国是一个大民法体系的国家,劳动关系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还是在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从法律意义上看,劳动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主体,他们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应是民法调整的范围。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绝大部分争议都是财产关系,其余不是财产关系的劳动关系也可以转化为财产关系。这就使得所有劳动关系从一开始就具有了民事关系的法律特征。2、在司法实践中,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经仲裁后,由法院民事审判庭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诉讼活动。解决争议的方式、方法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又殊途同归。二、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区别1、不平等性。笔者称之为决定性的因素,这是因为所有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不同,主要由其决定,由其产生。一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劳动者是相对过剩的社会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是相对经济(包括科技等无
    2023-04-03
    329人看过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使用一般地域管辖,诉讼因素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项引起纠纷的诉讼统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此类案件的管辖规定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特别法则按特别法处理。一、什么是涉外合同的界定何谓涉外因素,以往的司法实践一般根据《民通意见》第178条的规定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主体、法律事实和客体)角度予以考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要素涉外,即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以下简称《民诉意见》)对涉外因素的构成标准与《民通意见》保持了一致,其中第304条从程序法的角度对如何认定涉外民事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亦即只要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中一个要素涉外,即属涉外民事案件。作为我国第一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单行法。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适用法》对如
    2023-03-08
    345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分类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法人作为拟制的人,其所为的行为总是由具体的自然人作出的,也就是法人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是由法人代表人、代理人或者其他雇员出面的。但法人既为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人格就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自然也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023-07-05
    364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是无因管理之债。其主要内容是,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下面这些。(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尽管管理人有为本人管理事务的意思,但管理人并不需要在管理开始之前将其意思告诉本人。并且,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也不是基于本人的意思,而是基于一定的需要管理的客观事实状态,所
    2023-06-08
    258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好像是差不多的意思,但实际一字之差,各自能影响的东西却大不相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01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薪酬应按时、按月、按季等形式较为固定的进行发放。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贯彻的是按劳分配原则。劳务关系:可选择不固定发放。一般只取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按照市场原则支付
    2023-06-04
    484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有什么法律规定
    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定有: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一、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
    2023-03-24
    237人看过
  • 算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吗
    一、算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吗算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算命确实存在合同关系,但该合同应该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像这种现象我们一般认为是封建迷信活动。有些地方甚至采取强力措施进行取缔。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这种现象应该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应该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算命收钱这种现象在很多地方恰恰不是违反公序良俗,而正是那些地区的习俗。就像结婚看吉日一样。即便是看错了,也很少有人再去索回金钱。总之,算命现象与地方习俗并不必然违反。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
    2023-06-08
    369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纠纷处理办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解决合伙纠纷的四种方式:友好协商和合作、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友好协商和合作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和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合作共赢。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果调解失败,或者既没有达成仲裁条款,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伙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因此,解决合伙纠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1.友好协商和合作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通过双方平等协商、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合作共赢。2、调解,合伙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3、仲裁。4、诉讼,如果合伙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伙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民 事 合 同 纠 纷 处 理 方 式民事合同纠纷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包括协商、调解、
    2023-09-09
    65人看过
  • 怎样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从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含义。二、当事人如有明显荒廖、不合理或错误的诉讼请求,应要求当事人剔除或更正。三、当事人明显遗漏诉讼请求的应提示加以补正。四、对当事人在多种请求之间捉摸不定的,应通过行使释明权促使其作出恰当的选择,当事人拒绝作出选择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五、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全面检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法律基础规范。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形式吗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几个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应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行为必须违法;必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允许无故设定连带责任,即当事人自行约定,连带责任的构成也有例外。例如,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没有违法行为,但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
    2023-07-25
    16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行为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因素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1)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权益,它在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有权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要求它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民事权利按利益性质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按作
    • 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区别的重要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7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4、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可以看出:平等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
    • 民事法律关系和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两者主要是因为主体关系的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跟法院进行起诉对象是法院,而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与原告之间有争议的部分,主体是当事人。两者之间并没有太大的联系。
    • 怎样区分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民事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不一定受法律调整,也可以受道德调整,比如恋爱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通过法律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他是受法律调整的,比如婚姻关系。
    • 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事务关系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1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