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样的时间范围內受伤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20:36:51 306 人看过

一、在什么样的时间范围內受伤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临时工受伤算工伤吗

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算工伤。

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临时工受伤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临时工受伤是否能算工伤

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算工伤。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临时工受伤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多大伤算工伤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多大伤算工伤范围符合以下情况的多大伤都算工伤范围: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出院多久做工伤认定出院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不超过三十日的,则单位就可以为其申请工伤鉴定;超过三十日未超过一年的,则职工一方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超过一年且无正当理由的,则不能去申请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2023-04-17
    387人看过
  • 受理工伤伤残评定的范围
    已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工伤的职工,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1、用人单位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且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市劳鉴办办理申请鉴定手续。2、1995年以前的旧工伤,因用人单位改制、人员分流或工伤职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持原工伤事故认定档案材料,或由现用人单位出示工伤人员鉴定委托书,市劳鉴办才能给予受理。一、职工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一)十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二)九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三)八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四)七级:器官大多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五)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六)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较重功能障
    2023-03-03
    149人看过
  • 工伤如何定义?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算工伤?
    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受伤的,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损伤不算工伤。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作时间自杀算不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2023-07-15
    181人看过
  • 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一般不算工伤,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2023-03-29
    301人看过
  • 工伤职工受伤不属于工伤范围怎么办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对不予认定工伤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处罚异议如何处理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二、如果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如果工伤认定失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023-03-15
    117人看过
  • 工伤的范围算不算心梗
    工作岗位突发急性心梗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而受到伤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不是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特殊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存活的,按因病办理。关于工伤的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伤的定义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劳动事故或因工作导致的伤害或者是职业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工伤的范围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2023-07-21
    158人看过
  • 工地受伤误工时间怎么算
    工地受伤误工时间按照月或天来计算,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摔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023-04-15
    180人看过
  • 职业病能算在工伤的范围里吗
    一、职业病能算在工伤的范围里吗职业病算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工患职业病的;(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
    2023-06-16
    149人看过
  • 怎样确定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一、工伤事故有哪些工伤事故包括: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发生事故;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事故;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事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事故;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二、下班聚餐途中被撞可以认定工伤吗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
    2023-04-04
    184人看过
  • 装假手指算不算在工伤范围内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首先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1、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2023-02-21
    344人看过
  • 受伤的时间正好是上班休息时间算不算工伤
    一、受伤的时间正好是上班休息时间算不算工伤?这个需要根据事实本质、事发的的过程及原因来综合判断,才能作出算不算工伤的结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
    2023-04-16
    448人看过
  • 工伤上下班时间范围限制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下班时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但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上下班的时间界点如何确定上下班时间的界点问题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用人单位制定作息时间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不能作为裁判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2023-07-18
    327人看过
  • 在公司帮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案例:陈某系某配件有限公司职工。2007年3月28日,陈某在上班时,见同车间班组的冲床岗位人手紧张,影响到自己岗位的流程操作,遂前去帮忙。在帮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其左手被机器压伤致残。2007年4月17日,陈某以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上的事受伤为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确定陈某受伤的情况属实,但是对陈某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有分歧,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陈某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其根据和理由是:陈某虽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但不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也不是因为自身工作原因受伤,是在没有经过企业同意的情形下,自己私自串岗而受伤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陈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其根据和理由是:陈某虽然不是在本岗位工作时受的伤,但他是在协助其他工作岗位,也是为公司的利益而受伤的,仍属
    2023-06-22
    90人看过
  • 上下班工伤时间范围多少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下班时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但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一、上班时间摔倒摔伤工伤认定最高标准怎样规定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倒,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二、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怎样认定工伤在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患职业病的;其他。三、工伤认定
    2023-04-05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是什么,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是“合理时间”,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
    • 我是在上班时受伤了工伤的范围在哪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6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而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 上下班期间受伤的工伤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的认定范围应该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很难界定,工伤的认定范围在《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
    • 下班后多长时间算在工伤范围之内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5
      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期间受伤了那么小时工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怎么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4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