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能否扩建房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1:30:46 184 人看过

拆迁前如果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下来后是不能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实施该行为所增加的面积是不予补偿的。

一、公司能否作为强拆的主体

企业进行强制拆迁时,在找不到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可能推定房屋征收部门为强拆的主体,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责任。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离婚时房屋拆迁老公还能分得房子吗

按照目前北京法院的判例,如果原房屋属于公公婆婆出资建造,女方又没有掏钱进行改扩建,则原房屋的产权属于公公婆婆所有,被拆迁人属于公公婆婆,女方只是被安置人口;通常在离婚时,女方无法分得拆迁补偿的新房屋,也不能主张居住使用权,只能由公公婆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第一,拆迁补偿是对原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原房屋属于公公婆婆所有,女方不是原房屋的产权人,故只能判决公公婆婆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而且该补偿一般按照拆迁补偿协议中的优惠购房价(通常每平米二、三千元)为基础、结合房屋面积、价值升值等因素给予女方30万左右或不等的货币补偿。第二,该类案件属于分家析产纠纷,不能在离婚时一并解决,只能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如果女方要求分割的房屋所有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法院一般会判决各方共同居住,待房本下来后再行分割;如果诉讼时已经取得房本,则会判决新补偿的房屋归公公婆婆所有,然后由公公婆婆给予女方经济补偿。第三,经济补偿的理由是:女方基于结婚等原因落户北京,按照拆迁补偿政策属于被腾退安置对象,有权享有一定平米(通常45或者50平米不等)的拆迁安置利益。公公和婆婆作为被拆迁人,由于女方的被安置对象身份而获益,能以优惠价格多购得45或者50平米不等面积的安置房屋,故在分家析产时应当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

三、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什么

被拆迁人在查看拆迁补偿方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拆迁的范围、拆迁补偿的标准、房屋价值评估的内容、拆迁补偿方式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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