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监护关系能终止吗
《民法典》规定监护关系能终止。但只是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终止之后不能恢复。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吗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中意定监护是优先的,首先意定监护是发生在指定监护之前的,并且其意定监护更加符合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表示,意定监护是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作出的约定。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三、法律规定监护人能变更吗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人是能改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能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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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程序可以终止监护关系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民法典》规定监护关系可以终止。 但只是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况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终止之后不能恢复。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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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请求怎么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6终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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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将何时同时终止关系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6监护关系终止。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关系依法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监护人另行确定监护人。如果之后监护人恢复监护能力,则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应该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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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终止监护关系的其他情形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4具体如下: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4、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5、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6、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