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哪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1:50:13 257 人看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限制如下: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进行,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解决。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受到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上述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关系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也存在区别:

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制问题。

3.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债权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危害债权;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可撤销合同有规定法律期限吗

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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