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收养子女须知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1:50:52 229 人看过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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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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