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职能是: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一、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范围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二、职务侵占罪在量刑上属于三类刑事犯罪吗
职务侵占不是三类犯罪。三类犯罪主要包含: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公安系统渎职犯罪侦查立案的单位
渎职犯罪的侦办单位是各地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人民检察院监察范围及职责
496人看过
-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职能
200人看过
-
检察院的侦查和立案职责
249人看过
-
司法局的职能和检察院的职责有哪些不同?
430人看过
-
检察院与监察机关的职能差异
299人看过
-
探究检察院的职责和作用
66人看过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
什么是检察院?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1检察院的职能是: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投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首。 2、依法查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
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职责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1、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在司法体制改革后属于业务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反贪局、反渎局并在一起,成立新的反贪局(职务犯罪侦查局),所以实际上以后是干反贪的工作较多。 2、检察院内部经常轮岗,在一个岗位呆久了也可以申请去另一个岗位。当然要学习业务的话,在反贪、侦监和公诉这几个部门较好,最好能去公诉和侦监。 3、工资方面属于公务员待遇,需要看个人的级别来决定工资的多少。
-
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1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5、完成处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能辞职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7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能辞职。辞职是个人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检察院的职能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6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