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单项治理措施建设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30:58 229 人看过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我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单项治理措施建设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作如下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一、水利措施

1、灌溉工程

项目区灌溉系统规划科学,灌溉用水有保证,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灌溉制度科学合理,灌排分开,工程设计符合水利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铺设U型槽要用沙沥料铺底、夯实,浆砌石或现浇混凝土压顶,桥、涵、闸、出水口等建筑物配套齐全,灌溉工程要坚固耐用,整齐美观。开挖疏竣渠道每公里投资控制在2万元以内,原则上以筹资投劳为主,采用机械作业的可适当给予补助财政资金。灌溉工程每立方米投资原则上按:M5浆砌块石150-180元;M7.5浆砌块石160-190元;M7.5浆砌条石200-230元;C10混凝土260-290元;C15混凝土280-310元;水泥砂浆抹面(2公分厚)每平方6-7元;U型槽B40每公里3.5-4万元;B50每公里4.5-5.5万元;B60每公里6-7万元;管灌工程每亩400-550元;喷灌工程每亩1100-1300元;微喷灌工程每亩1200-1500元控制。

2、排水工程

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符合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排涝设计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不低于10-20年一遇,排水渠系要采用干砌块石,干砌块石每立方米投资原则上按90-110元控制。

二、农业措施

1、改良土壤

改良土壤措施除了平整土地外其它改良措施原则上不安排,项目建设确实要安排其它改良措施的,须报省办批准后安排(其中农业、水利捆绑项目须同时报省农业厅、水利厅批准)。安排平整土地措施的,平整的连片土地面积要不少于100亩,投资按土方量给予补助机械台班费,每机械作业立方米土方量控制在4-6元。

2、田间机耕路

新建的田间机耕路要布局合理,顺直通畅,与村道连接,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工程设计要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路面宽控制在3—6米之间,路面要高出田面不低于50公分,路肩用浆砌块石或条石,碎石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宽3-4.5米,每公里投资原则上控制在6-8万元;路面宽4.5-6米,每公里投资原则上控制在8-10万元。维修田间机耕路,维修后工程质量要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维修路面的每公里投资原则上控制2万元以内,维修路肩按浆砌石方量计算,每方投资原则上控制在120-150元。

3、良种繁育

安排建设良种基地措施的,须是经省级农业部门审定的制种基地,每亩投资控制在570元以内。安排购买良种推广的每亩投资控制在10元以内。

4、农业机械

购买农业机械措施原则上不安排,项目建设确实要安排的须有专业农业机耕服务队的申请,并以自筹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林业措施

建设田间防护林,人工造林苗木胸径须达到3公分以上,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沿海地区和山区每亩投资原则上分别控制在500元、300元以内。

四、科技推广措施

1、技术培训

要进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培训对象只限于培训项目区的受益农户、乡村干部、技术员、财务人员,重点要培训科技示范户,每户不能超过1人次,每人次控制在25元以内。资金使用仅限于培训场地租赁费,授课老师讲课费以及购买印发培训材料费。

2、示范推广

不安排面上的示范推广措施,重点要建立200亩以上的农业综合示范片,并达到示范推广良种、病虫害综防、科学施肥等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的效果,每亩投资原则上控制在150-200元。

五、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不包括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上要求均为上限和下限控制,凡要超过标准控制上限的一律自行筹资解决。

二OO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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