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40:07 349 人看过

一、和解的特点有哪些

自愿性,合法性,灵活性。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民事诉讼和解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三、诉前民事和解协议效力分析

诉前民事和解协议是指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后,争议双方关于民事赔偿或补偿内容,经过自愿协商一致,于诉前自行订立的和解协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只对《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其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未对其法律地位做出规定。诉前的民事侵权和解,实际是当事人之间反复协商的自由过程,始终都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来实现。诉前的《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表现形式,实际上是民事契约的缔结过程与结果。民事契约行为又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契约的订立既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又符合合同订立所具备的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公路运输的特点和作用有哪些
    特点:1、适应性强。2、直达运输。3、运输速度较快。4、资金周转快。5、技术易掌握。作用:公路运输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先行、纽带和促进上。(1)公路运输的先行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超前性。“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人民群众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切身体验,无论基本建设、经济开发;产品生产,还是抗灾救险、战时支前,都有赖于公路运输的超前行动,否则,二切都将无法进行。(2)公路运输同其它运输方式中起一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中起着连接纽带作用,成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胚节,是社会生产结构的重要构件。公路运输又起着其它运输方式不能代替的纽带和桥粱作用,形成综合运输能力。(3)公路运输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保障作用和推动作用上。公路运输以它特有的能最和方式,贯穿于工业、农业以及国民经济其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城乡之间和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不断地输送着原料、燃料、半成品、工业品.、农产品
    2023-05-04
    344人看过
  • 养老保险的特点和类型有哪些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
    2023-05-09
    311人看过
  • 增值税有哪些特点和类型
    增值税一般被认为是中性税种,比较规范。现在国际上有60多个国家开征增值税,以是否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的费用为标准,划分为生产型、消费型、收入型三种类型,我国属于生产型。今后我国将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纳税人要针对增值税进行税收谋划,须对增值税的特点和优惠政策有充分的了解,对症下药,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增值税有以下特点:(1)普遍征收和道道征收。除农业生产环节和销售不动产外,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此外还延伸到服务业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每经过一个环节,只要有增值额就征税,而且只对增值额征税。这个特点决定了增值税的筹划可以涉及各个环节,能广泛开展,而且易于同国际接轨。(2)实行价外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金,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3)税率档次少,计税方法简便。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此外还有13%和零税率两个档次。13%的税率适用于农
    2023-05-07
    311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特点和危害有哪些
    商业贿赂的特点有: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其危害性有: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造成物价虚高;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商业贿赂案件数量特点分析(一)商业贿赂案件数量分析统计分析结果表明,2006年1-11月我院共审结3件商业贿赂案件,其中2件受贿案,1件行贿案。从主体上看,受贿犯罪主体均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行贿犯罪主体为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从数量上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100%。(二)现存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一是发案部门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化。从当前辖区内查处的案件看,2006年1-11月审结的3件商业贿赂案件集中在国有企业废旧物资处理类案件上,类型单一。二是作案手段隐蔽,调查取证难。商业贿赂往往十分隐秘,基本上都是行受贿双方一对一进行,既没有旁证也没有书证、物证。且通常以正当商业
    2023-08-13
    152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成因和特点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二)客观方面的成因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合同纠纷,从总体上来讲,具有如下之特点:(一)主体特定合同纠纷的主体特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合同纠纷涉及到第三人的情况也存在,但并不多见,主要是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二)纠纷内容的多样
    2023-05-04
    341人看过
  • 民事主体的种类和特点有哪些?
    民事主体包括以下:1、拥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3、个体工商户;4、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有以下:1、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2、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4、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6、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有以下:1、理论理性。行为人能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2、实践理性。行为人有辨别善恶的能力。总之,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
    2023-07-01
    410人看过
  •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特点和区别有哪些
    一、抵押质押和留置的特点和区别有哪些1、抵押质押和留置的特点(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2、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
    2022-11-29
    128人看过
  • 刑事和解程序的特点
    刑事和解是主要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达成了刑事和解后,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那么,刑事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呢?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表示悔改。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生活工作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叙述感受。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参会者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包括:(1)向被害人道歉;(2)立悔过书;(3)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的财产或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赔偿;(4)保护被害人安全的义务;(5)预防再犯所应承担的义务等。一、刑事谅解书能减刑多少刑事谅解书能减轻基准刑的40%以下;如果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
    2023-03-12
    383人看过
  • 有期徒刑有哪些独特的特点?
    有期徒刑具有下列特点:1、在一定期限内拘留罪犯,剥夺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刑期大,适用范围广;3、罪犯应当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4、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刑罚范围变化很大,可以适用于从轻罪到重罪。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具有有期徒刑哪些情形能减刑有期徒刑罪犯应当减刑的情形为: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
    2023-07-03
    462人看过
  • 家庭暴力案的特点和成因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案的特点从不同角度剖析这23起家庭暴力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从地域分布看,基本上发生在农村。只有1起家庭暴力案的主体是城镇居民。从性别看,女性占了近一半。且女性为犯罪主体的案件中,故意杀人等恶性案件就有8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女性多数并不是被动型犯罪,即不是"以恶治恶"由受害人转化为犯罪者。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及文盲占50%,初中占45%,高中以上只占5%.从年龄看,大多数在40岁以下,且又以30岁左右的为主,最小的仅16岁,而最大的有82岁。从相互关系看,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有10起,上下辈之间的有9起,同辈之间的有4起。从案件性质看,故意杀人案13起,故意伤害案6起,其他4起。其中,仅有1起父死子手的案件被确认为正当防卫而不批准逮捕。从危害后果看,这23起案件中,有18名家庭成员直接死于非命,有6名家庭成员的身体受到轻、重伤害,2起因夫妻纠纷引发的放火案使自家和邻居的财产损失达20
    2023-04-15
    161人看过
  • 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
    1、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且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的请求。破产和解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为债务人提供避免破产清算的机会,如果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那么清算制度及和解制度则没有适用的必要。破产和解制度的设立是出于保护债务人利益的需要,因而债务人最有寻求和解的动机。但是,由于和解之后债务人将继续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因此,是否请求和解应由债务人自行决定。2、和解的目的在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和解事项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旦生效,破产程序即告中止,只要债务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清偿义务,即可避免破产宣告,而且破产程序同时宣告终结,这是和解制度存在的主要目的。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丧失了对其全部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债权人通常也难以得到全部的清偿;同时破产造成的失业也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压力。进入和解程序,不但债务人可以获得实现复兴的机会,债权人有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清偿,社会秩序在一定
    2023-06-05
    410人看过
  • 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
    随着计算机普及率的提高,人们利用计算机从事的活动日益增多,与此同时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领域也不断地增加和扩展,从而使“计算机犯罪”这一术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获得新的涵义。结合刑法条文的有关规定和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实际情况,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直接对计算机实施侵入或破坏,或者利用计算机实施有关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行为的总称。狭义的计算机犯罪仅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及有关数据、应用程序等进行破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计算机犯罪的特点(1)作案手段智能化、隐蔽性强。大多数的计算机犯罪都是行为人经过狡诈而周密的安排,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进行的智力犯罪行为。进行这种犯罪行为
    2023-06-03
    335人看过
  • 最高额保证的特点和形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最高额保证所谓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限额,由保证人在此限额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作保证的协议。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均为将来发生的债务、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为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为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保证人的责任为期限届满时的责任并且具有限额。最高额保证通常适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经常性的、同类性质业务往来,多次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如经常性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关系等。对一段时期内订立的若干合同,以订立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担保,可以减少每一份主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所带来的不便,同时仍能起到债务担保的作用。二、最高额保证的特点1、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最高额保证的生效与被保证的债务是否实际发生无关。2、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
    2023-06-18
    131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规定有哪些
    一、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规定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如下: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
    2024-01-19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执行和解有哪些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6
      自愿性,合法性,灵活性。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政府侵权赔偿的解释和特点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赔偿责任。
    • 法定继承的特点和特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9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我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
    • 担保物权的特征和特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9
      担保物权有下列特征: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 环境的环境有哪些特征和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物质性。作为人类生存条件的环境由各种物质所构成,如大气、水、草原、湿地等。二是稀缺性。环境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随着人类对自然的索取越来越多,环境的负担将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从而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