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具体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4:12:14 489 人看过

附条件合同的规定如下:

1、附生效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就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就失效

3、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的、不与合同内容相矛盾的条件。

一、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是?

婚前给付财物性质是,一般认为是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而在婚前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民法典里的合同多长时间失效?

合同丧失法律效力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不同的情形失效时间不同,例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房产赠与合同能延期生效吗

房产赠与合同可以通过附生效条件的方式延迟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条件合同相关文章
  • 具有多种合同的合同形式可以附附条件吗?
    可附条件有四种类型:第一,延缓条件。延迟条件是指以其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条件。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积极条件。第四,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负面条件。附附条件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因为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使得劳动者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宝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往往只能接受,如果法律允许劳动合同附解除条件有违公平原则。《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3-08-08
    100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一)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二)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
    2023-05-06
    3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具体规定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工作环境。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从平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
    2023-07-13
    397人看过
  • 合同附条件生效时间的认定规定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所以,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几年?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之时生效。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当事人一方没有按规定履行条件,则合同不产生效力。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然,对于所附条件如果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那么这种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也自然会认定为该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
    2023-07-03
    366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有效吗附条件合同的成立条件
    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同意,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附条件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未来发生或不发生为限制条件的合同。附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在附有条件实现后生效。关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应的合同就有效。合同附的条件不合法或者损害一方利益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附条件合同违反条件附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条件出现后效
    2023-08-08
    321人看过
  •  附件中关于安置房收费的具体规定
    绍兴市的多层安置房物业管理费用为0.4元/平方米月,政府补贴0.2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政府补贴0.7元/平方米月,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不同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我国的安置房物业管理费用没有统一的规范,各个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以绍兴市为例,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 不 同 类 型 安 置 房 收
    2023-09-07
    274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与条件成就是如何规定的?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与条件成就的规定: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一、附条件的欠条有效吗附条件的欠条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二、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附条件的债权也是或然债权中的一种。附条件债权是指以未来发生与否无法预料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决定生效或消灭的请求权。附条件债权包括附停止条件的债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两种。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条件成就前债权虽已有效成立,但尚
    2023-03-16
    462人看过
  • 附合不附合条件
    合同生效
    一、附合不附合条件写明当事人信息、附条件的具体内容、条件生效时的法律后果,权利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附条件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一)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二)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2023-06-09
    303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未履行条件
    一、附条件合同未履行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合同未生效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可以视为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
    2023-05-06
    445人看过
  • 附件:劳动合同变更规定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特点如下:1、合同的变更必须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变更的部分根据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即合同变更没有消除原合同关系,只是部分变更了原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变更的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1、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2、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经变更,同时这种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2023-08-18
    26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附条件合同效力存在吗
    一、法律规定的附条件合同效力存在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有以下特点:(一)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二)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三)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
    2023-05-03
    71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哪些条件?
    条件,事实,合同,具备,不能,确定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哪些条件?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条件,事实,合同,具备,不能,确定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哪些条件?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2023-06-09
    409人看过
  •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是附条件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
    2023-02-22
    422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特征条件,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附条件合同特征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二、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件成就前的效力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约束力,以及条件出现时合同生效或者失效的期待权。条件成就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
    2023-05-03
    13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更多>

    #附条件合同
    相关咨询
    • 附条件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2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 聘用合同规定的具体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另外还有试用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 租房合同附件的具体事项具体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8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 劳动合同的附加的具体内容以及具体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我国法律劳动合同的附加规定如下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具有多种合同的合同形式可以附附条件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0
      可附条件有四种类型: 第一,延缓条件。延迟条件是指以其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条件。 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 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积极条件。 第四,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负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