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定情形有哪些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即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
嫁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21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中财产归属不明的情况
8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情况属于转移
29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哪些情形不属于
41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中,哪些情况不属于共同负担?
281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7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不属于情况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指定赠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二)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有权处理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
-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8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五、夫妻共同债务: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首先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清偿,不足清偿的双方协商,协商
-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0夫妻财产的约定效力有: 1、双方基于自愿而订立的财产协议,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生效协议对且仅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即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