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区属单位因流产、引产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复核支付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0:30:57 352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

(一)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申报材料

1.《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

2.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初审:各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所属区生育职工生育医疗费申请,完成初审后,提交市医保中心工伤科。

2.复核:市级经办机构在受理区级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完成复审、核准,提交基金科支付。

四、办理地址

芜湖市渡春路13号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方式

免费

七、咨询电话

电话:0553-3991308(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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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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