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费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吗
医药费并不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责任,医药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是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一般涞水。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诊断证明及病历等。
2、医疗费用等收费单据。
3、药品明细清单及相关收费单据。
4、X光片、CT片及报告单,以及相关收费单据。
5、出院记录。
6、其他医疗凭证。
另外,不同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严重程度不一,关于就诊医院和转院以及去外地治疗的问题,虽然现行法律并没有对伤者选择就诊的医院以及转诊有明确的限制,但应强调就地就近和防止损失扩大的原则。转诊和到外地治疗应有转院证明和医嘱建议,否则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依照法律规定是由伤者一方自行承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n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医药费属于同等责任吗
2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损害责任吗
481人看过
-
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吗
492人看过
-
2024赔偿损失属于什么责任
334人看过
-
土地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吗
361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属于债务吗
301人看过
-
医疗产品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30属于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
医疗产品责任损害还属于罚款赔偿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9医疗产品责任损害适用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费用是否属于一种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9医疗损害责任属于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药费属于同等责任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3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之间的交通事故,按照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同等责任分别承担50%责任。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至少也要承担60%的责任,立法之意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弱势一方。
-
精神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责任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30是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