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会不会属于行政处罚的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3 17:04:52 251 人看过

一、罚金会不会属于行政处罚的方式?

1、罚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罚金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但是在行政处罚当中有罚款这一类型。

2、罚金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而行政处罚当中除了罚款还有不同的种类,拘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属于刑事责任的罚金是国家对犯罪人的处罚,其中会不会承担该处罚由我国法院做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酒驾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吗

对于酒驾行为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酒驾行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辖范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中暂扣驾驶证件以及罚款都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驾监外执行属不属于行政处罚

酒驾监外执行不属于行政处罚,就监外执行本身而言属于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是将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从监禁改变为非监禁执行,这样就意味着犯罪人在一定的期间内将离开监狱的看押监管,回到社会上执行刑罚,而监禁与非监禁其实是有本质差异的。

因此,为了防止犯罪人重新危害社会、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对犯罪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般来讲,监外执行的前提条件是:正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犯罪人必须确实存在法律所规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特殊情况,不具备这个前提条件就不可以考虑并作出监外执行决定。

当然,实践中也不是任何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人都可以申请或者被决定监外执行的,他还必须符合监外执行的刑种条件。

所谓监外执行的刑种条件,是指可以考虑适用监外执行的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只能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

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n(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n(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n(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n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n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n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n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拘留会不会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一、行政拘留会不会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行政拘留不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以下方式:(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会不会关在一起不会关在一起。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一般是在看守所的,行政拘留不是,并且行政拘留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处罚都是要轻很多,刑事拘留都是一些犯罪的嫌疑人的。《刑
    2024-01-25
    204人看过
  • 不交行政处罚罚款属于老赖嘛
    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一、对交通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
    2023-04-03
    240人看过
  • 开除公职属不属于行政处罚
    开除公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开除公职是行政主体对内的处分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特征如下:1、行政处罚主体的特定性。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行使方式。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维护内部工作秩序,依章程、协议、约定对内部人员进行的处罚不是行政
    2023-07-21
    434人看过
  • 行政处罚会不会要公开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处罚会不会要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公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酒驾行政处罚是什么行政机关对于酒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2024-02-12
    466人看过
  • 行政处罚会不会包括行政拘留
    一、行政处罚会不会包括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是包括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拘留之后会不会还需要交纳罚款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违法情况,办案机关可以决定同时适用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被决定给予行政
    2024-01-26
    77人看过
  • 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处罚权吗?
    一、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处罚权吗?不属于行政职权也不是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实施。二、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是什么?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但如果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行政主体管辖更为方便的,经与行为发生地行政主体协商也可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行政主体管辖。2、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或者违法行为地点难以查明的,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3、行政主体如认为自己所查处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认定确属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则应将案件退回行政主体
    2023-06-17
    363人看过
  •  问:交通事故的罚金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罚款并非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刑事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在行政处罚中,罚款这一方式是存在的。罚款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刑事责任的罚款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其中是否承担处罚由我国法院判决。罚款并非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刑事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在行政处罚中,罚款这一方式是存在的。罚款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刑事责任的罚款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其中是否承担处罚由我国法院判决。 交 通 事 故 中 的 罚 款 是 否 属 于 刑 事 责 任 ?交通事故中的罚款是否属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民事赔偿上,而刑事责任则是指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严重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可能涉嫌犯罪,此时交通事故中的罚款可以被认定为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当
    2023-09-12
    13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组织方式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组织方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组织方式是:由受到较大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并公开举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
    2023-10-04
    369人看过
  • 行贿罪会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贿赂罪属于刑事案件,会受到刑事处罚,不会受到行政处罚。受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十万元贿赂坐牢应得判多少年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贿赂官员20万怎么处理贿赂官员20万,对于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
    2023-06-25
    471人看过
  • 多少金额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一、多少金额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各地标准不一样,以上海为例: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财政部门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的通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对本市财政部门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标准按《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执行,对个人是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于重大行政处罚,全国各个城市的处罚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在参考上位法的基础上,下级有立法权的部门可以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己本地实际情况的处罚。在我国,可以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的方式设立行政处罚,除了上述的方式外,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置行政处罚,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是
    2023-06-02
    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什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期限行政处罚的期限是2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三、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要遵守的原则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1.处罚法定原则。
    2023-12-14
    2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不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在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应对公民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做出错误决定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宣布,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我们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如果我们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后,又发现确有错误时,该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纠错机制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
    2023-08-01
    245人看过
  • 取保候审会不会行政处罚
    一、取保候审会不会行政处罚取保候审是基于我国现行刑法所确立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并非单纯意义上的行政处罚。这一制度旨在为那些尚未宣判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一个短期内的人身自由保障,以确保他们能够如期出席并积极参加与自身相关的诉讼环节。当然,被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相对应的法规条款,尤其是不得做出任何危及司法公正、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如果在这期间出现了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其中包括撤销取保候审、重新收押或者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等多种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重复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二、取保候审会不会留案底关于取保候审是否
    2024-07-08
    1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会不会送到单位?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所以行政处罚书是否会送至单位取决于不同的情况,下文将详细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送达法律
    2023-08-06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罚金属于行政处罚吗,罚金属于行政处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罚款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但行政处罚中有罚款。罚款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刑事责任的罚款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其中是否承担处罚由我国法院判决。
    •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9
      社会抚养费是专门针对那些违反了民法典群体所给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也是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平均收入来进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而是属于行政强制征收,这都是有区别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强制性要收取的。
    • 2022年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3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几种: (1)划拨存款、汇款; (2)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4)代履行; (5)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 超速属于行政处罚吗,超速多少会被处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0
      超速属于行政处罚,如果想避免超速罚单,建议车上安装一台美国眼镜蛇电子狗,它的移动与固定测速都比较准的,我一直都在使用,效果还是挺理想的,与各位车友分享下。
    • 哪些情况属于会计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会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会计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