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让的债权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0:52:14 187 人看过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种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如不良资产、国防、军工等涉及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等。

一、合同权利转让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有些权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订立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动摇的基础,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得转让。我国一些法律中对某些权利的转让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对于这些规定,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擅自转让法律禁止转让的权利。

二、合同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有:

1、债务主体变更;

2、当事人依成文法转让合同权利;

3、当事人依衡平法转让权利;

4、依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合同权利义务承担。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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