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婚姻中的妻子是不是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
事实婚姻中的妻子一般不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除非丈夫在死亡前立遗嘱将妻子作为继承人或者事实婚姻是在1994年之前形成的。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只属于同居关系,其妻子不能作为具有继承权的配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再婚后的遗产继子是不是可继承
再婚后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或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则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其权利义务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婚后继承的遗产是不是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对继承所得遗产有其他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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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姻内能否继承丈夫遗产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021.事实婚姻者是否继承遗产要看具体情况。 2.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法定结婚的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 3.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经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继承权;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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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立的遗嘱房产可以让丈夫继承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4丈夫立遗嘱把房产给了儿子的情况下妻子就不能继承遗产房了,因为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要执行遗嘱,除非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原因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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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丈夫死亡,事实婚姻可以分配配偶的遗产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0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男女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