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33:58 61 人看过

保证期间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

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规定了什么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2023-06-14
    148人看过
  • 协议具体规定了什么
    涉外民事诉讼
    协议管辖权这是什么意思?法院。因为它是由双方意愿决定的,所以也被称为合意管辖权或约定管辖权或合意管辖权双方可以约定管辖权,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诉讼管辖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中国法律的合法性和民主性的结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仅涉外民事诉讼可以协议管辖,国内民事诉讼也可以协议管辖。由于涉外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存在一定的差异,其协议管辖权的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此处仅介绍国内管辖权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被告住所地的规定层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根据这一规定,协议管辖权在国内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只能就一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协议,不得就二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协议,其他民事和经济纠纷不能
    2023-05-07
    273人看过
  • 工作日的间歇时间和具体规定是什么?
    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休息和用膳时间,包括一个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和两个工作日之间的间歇时间。一个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是指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的过程中的工间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工间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因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一般休息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间歇时间一般于工作4小时后开始,不算作工作时间。有的岗位由于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的间歇时间,应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用膳时间。有些单位实行工间操制度,即在上午和下午各4小时的工作时间中间规定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般在工作两小时后开始,这种工间操时间与间歇时间不同,计入工作时间。两个工作日之间的间歇时间,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的期间内所享有的休息时间。其长度应以保证劳动者的体力和工作能力得到恢复为标准,一般为15至16小时。实行轮班制的,其班次必须平均调换,一般可在休息
    2023-08-11
    467人看过
  • 缓刑期间又违法如何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缓刑期间又违法如何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缓刑期间又违法的处理办法: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缓刑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都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犯新罪的须将前罪和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如何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
    2024-01-12
    488人看过
  • 了解财产保险合同规定的具体事项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以下这些主要内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等。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承保,损失,财产,责任,保险人,利益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目前尚未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一般来说,是按照实行形式、保险种类及保险标的(具体承保的对象)种类来区分的。如: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各种保险。关于所称"保险事故"是指发生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从实际的形式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强制保险。所谓强制保险是以国家法律形式实施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具有广泛性的。只要是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参予保险。另外,保险责任是自动产生的。不论投保人是否已履行了投保手续,只要是承保责任范
    2023-07-03
    441人看过
  • 试用期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4-05-13
    48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的具体规定是多长
    一、工程质量保证期限的具体规定是多长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两年或者五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二、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三、工程质量保证期限纠纷怎么起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
    2023-12-04
    223人看过
  • 具体证据三性规定是什么?
    证据的真实性1、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2、有时,一份证据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伪造的,但其中的内容却是不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同样不具有真实性,即真实性包括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形式上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上的真实,质证时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该证据就不具有真实性。证据的合法性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譬如,一份单位所签合同,必须盖有单位印章,一份单位证明必须具有单位印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能力和证人资格,等等,各类不同的证据具有不同的形式要件,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总结。3、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主要表现在:出具证据主
    2023-06-27
    119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的规定:法定解除期限还是意定解除期限,需要看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一、合同的解除是什么权利合同的解除是一种法定权利。但是这种法定权利又可以细分为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具体而言,约定解除权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其解除的适用要看合同的条款,而法定解除权是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法定解除权在适用的时候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进行解除权的适用。二、合同解除权限制关于合同的解除权是有限制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权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就会消失。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三、解除权消灭的原因有什么解除权消灭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权利人不行使的,终止权消灭;2、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权
    2023-03-08
    314人看过
  • 公证复议的具体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024-04-29
    352人看过
  • 有谅解书驾照能保住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有谅解书驾照不能保住,谅解书是可以影响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交警的处罚是依据违章情况的,不受谅解书的影响。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04-29
    8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具体的时间规定
    一、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有限制吗申领失业补助金既没有时间限制又有时间限制。“没有时间限制”是指可以随时申领,不要求参保职工失业后必须马上或者在一定时限内申领有时间限制”是指作为阶段性政策,失业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领,且只能申领一次。二、农保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有时间限制的,限制时间是一年。第二年重新筹资,需要重新参合,重新设定报销方案。新农合报销时间一般没有制度或法律性质的规定,一般按惯例在本县住院报销半个月之内,县外病历或县内数额较大需要经县新农合部门审批的,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外伤报销需要经调查核实的一般在3个月之内。三、保险公司定损要多久车辆保险定损没有时间限制。车辆保险定损指车辆出事后,车辆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由保险公司定损。国家对车辆保险定损没有硬性要求,但是保险报案有时间规定,被保险人需要在48小时之内报案。如果保险公司迟迟不给车辆定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
    2023-04-03
    8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举证期的具体时间规定是多久
    一、离婚诉讼中举证期的具体时间规定是多久离婚诉讼中举证期的具体时间规定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若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二、离婚诉讼中举证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2023-12-10
    30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什么?
    一、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什么?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期间有哪些分类1、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学者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
    2024-02-08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早于还款期间的担保期间怎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4
      早于还款期间的担保期间视为没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应当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休产假期间社保是谁交,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7
      休产假期间社保和正常工作时一样,个人缴纳一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保证期间具体属于什么期限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4
      1、保证期间属于意定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保证期间属于意定期限。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
    •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5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半年的时间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保证期间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的时间,从主债务履行期满当天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债权人保证期满从判决生效开始计算。
    • 房产证解除抵押有期限,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房产证解除抵押有期限。抵押当事人应携身份证、房产证、他项权利证明自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完成房产证的解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