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医疗补助有哪些方面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6 01:29:09 276 人看过

一、申请工伤医疗补助有哪些方面的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工伤医疗补助金多长时间会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手续办好后一般30天到账。

一次性工伤医药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n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n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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