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向股东转变后权利有什么变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7:40:38 310 人看过

主要变化在于拥有了股权,可以对相关事项具有建议或者决策权,存在管理权力。社员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是营利社团法人(公司)里的社员权,即股东权。

股东权中非经济性质的权利有会议参加权、决议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股东会决议撤销诉权;股东会决议无效诉权、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诉权、股东会召集请求权等。经济性质的权利有股息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股份收购请求权等。这些权利又因公司种类而有不同,例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还有股票交付请求权、股份转让权等。

我国在社员权中,股东权是主要的。在其他社团中,社员权还不为人们所重视。不过随着社团的增多、特别是各种俱乐部的设立,社员权将会日益得到人们的认识,受到人们的重视。

有的学者主张社员权也包含社员的义务。不过在有的社团中,例如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缴足股份金额(股款)后即再无义务可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前缴足股款,这样,股东在取得股东资格(地位)即公司成立时,已无义务可言。

一、股东权利的种类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

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二、股东权利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转让的各种变化方式
    股东转让形式都有,内部股权转让,外部股权转让。具体如下: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可以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纠纷,可以作为准据。2、外部股权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公司外部转让行为,除按相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如何限制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限制的情形: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三、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2023-07-07
    211人看过
  • 股票股东变化什么时候公布
    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进行公告。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资格取得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一、股东的权利有哪些?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
    2023-02-25
    329人看过
  • 拆迁后社保有什么变化吗?
    没有太多变化,拆迁户社保还是由自己交,社会保障是一定的折扣。土地按照征用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定征地农民人数后,以非人数为村、集体组织成员会议后会议同意向有关部门报确认,可以凭身份证、原户口和被征用土地的村庄复印件,集体组织或乡镇社保局申报并填写拿出相关的征地养老保险表,对参加新征地的,申报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年龄阶段缴费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缴费标准是:1、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2、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4050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青年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满16
    2024-01-01
    169人看过
  • 离婚时向股东变更股权是否有效
    如果股权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就是有效的。如果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购买股权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转让的就属于无效的转让行为,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出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的规定,视
    2023-03-16
    2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损益的计量有变化
    在原准则下,确认股权转让损益应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处理;成本法比较简单;权益法则应考虑股权投资差额的不同情况。新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不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而变得相当简单;新准则规定,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在新旧准则的处理中,成本法基本一致,而权益法新准则要简单得多。一、公允价值变动核算存在的问题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个损益类的账户,期末时其余额已经转入“本年利润”,并在当期作为未实现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入了当年的利润表。因此以后年度转让此投资性房地产时,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为零,无余额可结转。而目前的会计核算将以前期间原已结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处置当期的“其他业务收
    2023-06-25
    491人看过
  • 专利权转让后,原转让方的使用权变化
    专利转让后,继续使用,在一般意义上讲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原专利权人将专利转让后,又与现专利权人签订了有效的许可实施合同,那么继续使用是可以的。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在有效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将其所有权利让与他人。属于技术转让的一种。转让后专利权主体发生变更,原专利权人不再对该专利享有任何权利。专利权可以转让吗?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
    2023-07-20
    315人看过
  • 股东变化对股票的关系是什么
    股东户数增加,说明股票的筹码开始分散,即主力资金开始抛售手中的筹码,股价往往下挫概率大;反之,股东户数越少,人均持股数越多,表明主力开始收集筹码,越有可能是主力控盘,后市出现大行情概率大增,如果该股涨幅不大,则考虑提前埋伏。股东人数变化是衡量筹码集中度情况,跟踪主力机构动向的重要风向标之一,通常年报和季报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和人均持股等信息,透过对股东人数增减变化分析,便能较真实地反映出筹码集中分散情况,进而辅助预判股价后市走向。股票集中度与股票涨跌幅度的关系,在一定的区间内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正比关系,即集中度越高的股票其涨幅越大,集中度越低的股票其涨幅也越小。影响具体有:①股票的跌涨往往和公司声誉相关,股票跌下去的话代表着这家公司不被看好②高管持有股票,股票也成为他个人资产的一部分股票跌了,也相当于个人资产缩水③公司股票的价格直接反应的是这家公司的市场价值,反映一家公司的实际价
    2023-03-16
    3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怎么办?
    从公司法第32条第3项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判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协议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又根据新公司法第73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此规定明确股权转让后须变更股东名册。一、股东名册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吗股东名册需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
    2023-06-22
    110人看过
  • 变更后股东有什么责任
    变更后股东的责任是:原股东对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转让经同意后,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小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些小股东退股的方式如下:1、与公司其他股东达成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经半数股东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3、请求公司回购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
    2023-02-18
    109人看过
  • 增资扩股后质权人的权利会变化吗
    实质权利并无变化。公司增资扩股后,因有新的出资注入公司,虽然原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其所对应的公司资产价值并不减少。故对于原以公司部分股权设定质权的权利人而言,公司增资扩股后其对相应缩减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与其当初设定质权时对原出资对应的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实质权利并无变化,不存在因增资扩股损害质权人合法权利的可能。质权人应以增资扩股后原股权对应出资额相应的缩减后股权份额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6-15
    110人看过
  • 变更股东有利润要交什么税
    变更股东有利润,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1、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2、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4-14
    260人看过
  • 股东变更必须转让股权吗
    一、股东变更必须转让股权吗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是导致股东变更的原因之一。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不是一个意思,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变更股东则是股权转让的结果,但如果仅是在原股东间相互转让部分股权的,则不需变更股东,而只需要变更股东所持的股份即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2023-06-13
    494人看过
  • 变更股东是否是股权转让
    变更股东并不能等同是股权转让。变更股东是指股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变更股东是否是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
    2022-06-18
    146人看过
  • 大股东是否有私自变更股权的权利
    1、大股东不具有私自变更股权的权利。2、变更股权的,需要股东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023-03-02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专利转让后专利证书有什么变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1、专利转让、发明人变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专利转让是专利权的转移,按照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操作:提供转让合同及变更请求书; 发明人变更需要提供补正书、当事人申明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专利转让不变更发明人。
    • 社员转变成股东是否就可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8
      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如果发起人仍属于合作社股东,则发起人也享受股东的权利义务,而股东在不任职的情况下,应当是享有分红等权利,而不领取工资。当然,又是股东、又在合作社内从事工作,则应发放工资。社员、理事、监事等原则上应发工资,但要视章程的规定而定。
    • 有关发生变化新股东有什权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看股东是什么变化,一般有知情权等,具体的看公司章程,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企业以股权转让方式合并后有什么变化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9
      吸收合并是最常见的合并类型。在吸收合并中,被兼并的公司将消灭。公司的要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公司的资产、公司的股权和公司的人格。
    • 社员能转变股东么?可以不需要怎么样?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5
      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如果发起人仍属于合作社股东,则发起人也享受股东的权利义务,而股东在不任职的情况下,应当是享有分红等权利,而不领取工资。当然,又是股东、又在合作社内从事工作,则应发放工资。社员、理事、监事等原则上应发工资,但要视章程的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