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13:59 88 人看过

一、名义股东的含义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

二、商业活动中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

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三、名义股东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也叫名义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通常的表现是实际出资人,邀请若干人同意出借他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上不履行出资的义务,出资的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去履行,公司的管理也不参与;但是个别情况下则表现为由名义股东出来参与公司的管理,但是要把其分到的股息红利,转给实际出资人,有的实际出资人甚至连名义股东都不是,而是在幕后指挥,这样就非常容易产生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的冲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股东权的含义及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股东权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等。一、挂名股东享有股权吗?挂名股东不享有股权,股权属于实际出资的股东。股东的权益包括: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权;3、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公司法不分红股东需要怎么处理公司法不分红股东的处理是,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
    2023-03-21
    152人看过
  • 中小股东损益的含义
    专家解答:少数股东损益:指子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不属于母公司的损益份额。母公司不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的,将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亏损)的大部分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另一部分是少数股东损益,我国现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少数股东损益的计算大致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母公司因子公司当期损益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计算确认其持有的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同时,按金额增减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母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增加长期投资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在减少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投资”2?第十条《合并利润表》第五款规定,子公司的“净利润”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为少数股东的“当期损益”,少数股东的“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前单独列示?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少数股东持有的全部损益减去损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从
    2023-05-02
    295人看过
  • 什么是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关系是:合同关系、权属关系、都是股东成员、可以处分股权等,对于实际出资人与名言股东都是公司生产和运营的基础,双方都可以通过对公司进行投资来获得一定的收益。(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在实际出资人与名
    2023-04-10
    371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含义
    股东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一、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是多久1、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与不同意对外转让出资股东应当购买出资的义务履行期限是重合的。如果把从得知购共条件后到转让出资股东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期间单纯地视为拒绝履行购买出资义务期间,将导致其他股东因是否同意对外转让出资的态度不同,而使各自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不一致。2、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出资,意味着其在作出同意决定的时候,放弃在一定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为对外转让出资,亦即不向其他股东进行内部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如果在得知转让条件后意欲购买,应当作出不同意对外
    2023-04-03
    62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含义
    股东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本规定确认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将其出资(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但由于这一规定的比较原则,在理解和适用上存在诸多分歧。本文就“同等条件”、行权期限、部分行权、与拍卖的冲突以及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股东优先购买权中“同等条件”的认定标准,所有权人仅受交易对象选择的限制,不因优先购买权的存在而损害其财产的实现价值。这是确定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基础。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主张转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条件是“同等条件”。这一主张似乎符合“先于他人购买”的立法意图。然而,按照上述标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结果,将在转让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人与行使
    2023-05-02
    165人看过
  • 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名义股东对外有效吗
    一、商业活动中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二、名义股东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
    2023-03-01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股东权益的含义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3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 名义股东是怎样的?名义股东的风险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名义股东会面临如下相关风险: 1、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不能以其并非实际出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名义股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股东的名义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2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 名义股东的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3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名义股东如何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减资决定,无需附加其他任何额外条件。 (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四)起诉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