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借款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2:49 198 人看过

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何区别?

首先,什么是联合借款人?

联合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很常见。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抵押贷款中,夫妻或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个人贷款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房屋的共有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实践中,房屋共有人作为共借人,由于共有人与共借人的趋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但是,对于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其他自然人而言,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不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复杂的社会法律关系、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加强防范此类共同借款人带来的风险。第二,什么是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保证期是指保证责任的期限,连带责任也不例外。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得拒绝。这是连带责任担保中保证期有效性的积极方面。第三,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区别。对债权人而言,共同借款人负有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人主张全部债权,任何一方都不能通过内部债务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债权。这类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很常见,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个人贷款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房屋的共有人,或者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实践中,房屋共有人作为共借人,由于共有人与共借人的趋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但是,对于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其他自然人而言,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不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复杂的社会法律关系、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加强防范此类共同借款人带来的风险。但是,担保人有一般担保人和共同担保人两种:如果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共同担保人承担债务,而不必启动法律程序。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当债权人告知法院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一般担保与共同担保的区别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权人索赔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也存在差异。对于民间借贷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提出债权,如果两年以上不提出债权,债权人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债权。但在现实中,由于有些人不懂法律,有时很容易混淆二者,有些担保人不懂法律,或者因为粗心大意,在借款人处签字,最后提起诉讼。高密法院双阳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余某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人有被告余某的签名以及被告李某的签名。原告随后将他们列为共同借款人并起诉。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否认自己是共同借款人,并辩称自己是担保人,因为贷款是余某借的,他没有拿到钱。他之所以签借据,只是出于朋友的忠诚,为他提供了一个保证。本案中,即使事实如被告李某所说,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官仍将以原告提供的借条所表达的事实为依据,认定李某为共同借款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这个例子提醒我们在为他人担保时不要盲目。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它是为他人担保还是共同借款人。虽然两者都可以承担偿还责任,但担保中的担保人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因此,如果是担保的话,一定要用这种方式标注“担保”、“保证人”、“担保责任”等字样,绝不能仅仅以口头协议的方式签订借据,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共同借款人之间是否要负责连带责任?
    共同借款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如果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一、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是什么共同债务是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二、未起诉连带债务人怎么办连带债务诉讼赋予了原告选择请求权。也即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选择任意连带债务人作为被告,要求其清偿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没有起诉连带债务人并不影
    2023-06-21
    184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
    2023-06-27
    271人看过
  • 借款合同担保人和中间人有哪些区别
    1、借款合同担保人需要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而中间人只是介绍人的身份,无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借款到期不还怎么办欠款到期不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
    2023-03-28
    71人看过
  • 什么叫连带责任担保人
    以保证方式担保债务,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是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连带责任担保人怎样免责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况如下:(一)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三)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
    2023-02-14
    193人看过
  •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8-10
    317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在于: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023-04-14
    402人看过
  • 合同借款担保证明人是不是有还款连带责任
    一、合同借款担保证明人是不是有还款连带责任合同借款担保证明人是不是有还款连带责任。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没是不是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以自己所是不是有的财产予以偿还,如果暂时没是不是有能力偿还的,可以等到是不是有财产后偿还如不偿还债权人可以予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是不是有约定;没是不是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是不是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借款合同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一般在于:1、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
    2024-02-08
    108人看过
  • 受托人之间有连带责任吗
    一、受托人之间有连带责任吗实施代理活动时,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连带责任的,例如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
    2023-06-17
    301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协议
    签订协议书各方:甲方(借款方):×××有限公司法定住所:×××市×××县×××路××号法定代表人:×××乙方(贷款方):省×××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住所:市×××路××号×××大厦×楼法定代表人:×××丙方(担保方):×××法定住所:身份证号码: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1、借款金额:万元(大写: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2、借款期限: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1、甲
    2023-06-09
    480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之间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一、夫妻共同债务会因离婚免除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对该债务的分割,如不经债权人同意,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二、破产申请人可以作为破产登记人提出破产申请1、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是指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2、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
    2023-04-04
    90人看过
  • 民间借贷保人需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一、日照市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
    2023-03-13
    78人看过
  • 个人连带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在于:(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责任保证。(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
    2023-06-20
    206人看过
  • 连带责任地担保人借条怎么写
    1、写明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方便在债务逾期的时候进行追索2、明确写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字样,并写明保证期间,一般建议为2年3、写明担保范围,除了本金、利息外,因追索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担保人也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一、欠条应该怎样书写欠条书写:1、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条件允许时,应在借据上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加盖单位公章;2、金额单位要明确,金额应用中文大写字体,分比要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要明确表达,注意避免歧义。归还日期要明确。如果有利息协议,应该依法写明,如果没有利息协议,如果有违约,也应该写明。如果有担保人有违约,也应该写明担保人;4、最好注明担保人一种方式。二、写欠条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
    2023-03-06
    379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的区别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2、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3、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三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三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使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六个月左右。一、借网贷的人死了会怎样,应该怎样处理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有以下三种情况:1、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
    2023-03-13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连带担保和个人借款担保人有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替人担保怎么分担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为他人担保时,区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方法: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股东和股东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
    • 共同借款人之间是否有连带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31
      共同借款人一般是连带责任人,一般在共同借款中约定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债务人要求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借款人是连带责任人; 但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
    • 担保人之间有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