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鉴定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0:23 338 人看过

发文单位:新闻出版署公安部

文号:新出联[1993]第1号

发布日期:1993-1-19

执行日期:1993-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音像归口管理部门,公安厅、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及时打击处理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办案效率,现对审查鉴定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对查获的录像带、图片、扑克、手抄本等,需审查认定是否为淫秽物品的,国内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的录像带、图片等出版物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音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鉴定;其他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鉴定。

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的鉴定标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88〕新出办字第1512号)执行。

二、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工作时,应当指定三名具有专业知识,熟悉鉴定标准,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审查鉴定。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严禁借审查鉴定之机扩大观看范围。

三、审查鉴定淫秽物品应当制作《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一式三份(式样附后),鉴定结论必须准确、简明。由两名以上鉴定人员签字,并加盖“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专用章”。对送审鉴定的和收缴的淫秽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83〕公发(治)165号)的规定执行。

四、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不同意见需重新鉴定的,应当由地、市级的宣传、新闻出版、音像归口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组成的鉴定组重新鉴定。

出版单位对鉴定结论提出不同意见时,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音像归口管理部门报新闻出版署鉴定。

其他出版物的审查鉴定,仍按规定执行。

附件1

××地区(市)公安处(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样式)公鉴字〔19〕号

送审单位____________送审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送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审物品名称_______规格_______数量_________

送审物品持有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

简要案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验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以上物品______淫秽物品。

鉴定人:×××

×××

年月日

附件2

××省(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音像管理部门)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样式)

新出鉴字〔19〕号

送审单位____________送审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送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审出版物名称______版本_______数量_________

送审出版物持有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

简要案情(主要指出版、印刷、发行情况)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验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以上物品______淫秽物品。

鉴定人:×××

×××

年月日

新闻出版署公安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一个人观看淫秽图片什么罪名
    一、一个人观看淫秽图片什么罪名在我国现行的刑律体系下,观赏涉及色情内容的图片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关于涉及到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主要涵盖了诸如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及制作、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等违法活动。所有这些犯罪活动均要求实施者有积极主动的传播、制作或复制行为,而单一的观看淫秽图片并不满足上述行为特征。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尽管观看淫秽图片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行为无疑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并且可能对个体的心理和生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若在公共场合或者向他人展示淫秽图片,则可能会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扰乱公共秩序等。我们强烈建议大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远离任何形式的淫秽物品,以维护自身的身心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
    2024-07-24
    321人看过
  • 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多长时间
    一、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多长时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传播淫秽图片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要判刑多少年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
    2024-01-09
    155人看过
  • 制作传播淫秽图片的刑期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传播淫秽图片的,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管制;行为人制作淫秽图片的,需要从重处罚——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如果行为人是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也应当从重处罚。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几年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既遂判罚有两种情形: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30
    147人看过
  • 淫秽视频传播罪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传播婬秽视频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标准如下: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十分必要且有意义。海底捞播不雅画面,传播淫秽视频怎么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4、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
    2023-07-15
    121人看过
  •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相关淫秽物品犯罪的区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1、在主观方面,走私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走私淫秽物品罪。如果走私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走私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走私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走私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
    2023-04-28
    6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时间】1964-12-11【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1964年12月11日,最高法院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在五反运动中,发现有些法院和工作人员保存着罪证中的一些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我们认为:这些东西不需要长期保存,有的还对工作人员起腐蚀作用。因此决定:一、各级人民法院应将现存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指令专人彻底清理登记,在领导监督下销毁,销毁后在原卷中注明。二、今后无论机关或个人一律不准保存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有关案件罪证的这类东西,
    2023-06-06
    294人看过
  • 扔掉淫秽物品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吗
    不属于此类情况。传播,根据其字面意思,表示广泛地散播。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本条法律所规定的“传播”与关于传播淫秽物品并从中获取利润的犯罪中的“传播”在实际运用的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例如,将物品出租或者有偿放映以获得某种金钱或物质补偿的行为,并不被视为本罪行中所定义的“传播”。而本罪行中所谓的“传播”,则涵盖了诸如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示、发表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2024-05-15
    112人看过
  • 发淫秽照片报警有用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发淫秽照片报警有用吗倘若个人私自发布他人的照片,这种行为是可供报警处理的事项。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体在察觉到存在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时,他们均享有上报或举报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的权力与责任。与此同时,被害人若遭受到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或是犯罪嫌疑人,同样具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控诉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二、未满14周岁幼女卖淫行为人构成强奸罪吗倘若行为人实施了与未满十四岁之未成
    2024-04-25
    256人看过
  •  淫秽物品的扣押与收缴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发现后,相关物品将会被直接收缴,并依据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所得,如果有被害人的话将全额退还,否则将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上缴国库。淫秽物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等一旦被查处,将会被直接收缴。收缴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很可能直接进行销毁。对于一些违法所得,有被害人的将退还给被害人,如果没有被害人的,违法所得将被登记造册,然后被公开拍卖,拍卖的款项将直接上缴国库。 淫 秽 物 品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淫秽物品是指以描写性行为、性虐待等淫秽的方式,或者是以其他淫秽的方式,满足自己或者他人的淫欲刺激物。对于淫秽物品的处理,我国法律有以下规定:1. 治安管理处罚:对于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文化单位等地方,公然陈列、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 刑事责任:对于制作、复制、出版、
    2023-09-05
    137人看过
  • 自制淫秽照片10000如何定罪
    一、自制淫秽照片10000如何定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图片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要判刑多少年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
    2024-02-12
    393人看过
  • 发3张淫秽照片如何定罪
    法律综合知识
    发3张淫秽照片一般情形下不构成犯罪,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对行为人处治安处罚。当事人报案后,公安经过查实,会对行为人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会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发淫秽照片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此时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行为人将3张淫秽照片发到网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2024-01-22
    276人看过
  • 怎样确定传播淫秽淫秽网站罪的罪责?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区别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而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2023-07-11
    56人看过
  • 淫秽物品由谁来鉴定
    由公安机关来鉴定,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023-04-15
    131人看过
  • 拍摄淫秽照片有什么处罚
    如果仅是拍摄淫秽照片,并未传播,仅自己收藏,是不违法的。如果传播淫秽照片,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10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有图片描述就是传播淫秽淫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3
      传播淫秽物品罪,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从上面可以看出,虽然你是假色情站,但是有图片,文字上的描述,也有可能构成此罪
    • 私XX淫秽图片犯法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1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黄行为的处罚,仅仅局限于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等几种方式传播淫秽物品、淫秽信息。私藏算不上违法。
    • 关于淫秽书刊的证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7
      是,淫秽书刊既是物证也是书证。说其是物证,是因为这些淫秽书刊的存在本身就证明着犯罪行为的存在;说其是书证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不在于他是否携带“书刊”,而在于这些书刊是否为“淫秽”书刊,因此,这些书刊也是可以其内容来发挥证明作用的。
    • 提供淫秽图片构成犯罪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你朋友传播淫秽照片五百张,情节严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会判三年以下、或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多少人算违法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1
      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以上的,应当立案起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制作、复制、出版、出版、出版、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余份;2、制作、复制、出版、出版、出版、传播淫秽音频文件100余份;3、制作、复制、出版、出版、出版、传播淫秽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信息200余份;4、制作、复制、出版、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次数超过1万次;5、以会员制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