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三位老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久即将投入的30万元注册资金抽逃,9月26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输出案中,追究了这家公司三位老股东的责任,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了近十余万。
2003年徐某、虞某、沈某三人设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不久三人即将投入的30万元注册资金抽逃,后公司经营至2005年,三股东作价34.28万元将股权转让给了张某等三人,公司名称更改为峡江某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法定代表人也作了变更。
三名新股东在对外劳务输出中违规经营,以虚假手段骗取劳务输出人员的保证金,却办理旅游签证,导致多名出国劳务人员被遣返,造成了数十万元的损失。无奈,数名劳务输出人员于2006年3月和峡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他们的请求。
2006年7月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发现该公司经营严重亏损,已经倒闭,除几张办公桌外其它无任何财产,法定代表人也找不到,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为了挽回外出务工人员的损失,细心的法官陈麒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他调取了前后两个公司的工商资料,从公司的演变中发现三位老股东有可能抽逃出资。发现这一重大线索后,他马不停蹄赶去银行调查公司开业后的往来帐目,后搜查了公司的大量帐目,找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谈话,发现公司成立不久,三位老股东即将注册资本30万元抽逃。陈麒马上召集三位老股东举行听证会,在铁的证据前面,三位股东承认了抽逃出资的事实。陈麒果断裁定追加原三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30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9月26日三股东最终将十几万元现金交到法院。几名劳务输出人员激动万分,感谢法院为他们挽回了血汗钱。
-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
450人看过
-
抽逃出资申请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可以吗?
105人看过
-
公司财产遭受抽逃出资损失
408人看过
-
股东出资切勿抽逃
487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出资抽逃
113人看过
-
执行中可否追加抽逃出资人
263人看过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
抽逃出资股东被执行人追加可否追加新股东为被执行人?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执行公司财产过程中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执行公司财产过程中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公司需满足的条件: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或者未经清算即办理了注销导致公司无法清算。 2、股东需满足的条件:股东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根据相应的条件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
股东抽逃出资被逮捕了,执行阶段发现抽逃出资可以追加股东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
-
股东抽逃出资股东自己将会受损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
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出资,其他股东害怕受损应该怎样样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8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
抽逃出资已经被起诉到法院,老股东抽逃出资后新股东的责任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