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有什么目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9:30:58 447 人看过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保护自己的权利,让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的目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构成要件是:

1、债权人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的债务;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被拖延履行,代位权只有债权人对债务人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才能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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