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9:20:37 65 人看过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一、民法典中土地补偿费是指什么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征收土地的程序有什么

征收土地的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窦和交付土地。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三、土地的什么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转让相关文章
  • 了解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转让的区别
    农村土地有三种物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即中央文件规定的三权分置。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前提是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本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土地转让受很多限制,如果非法转让土地,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何区别转租和转让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转让租赁权,转让无权转让,只授权他人使用,转让实际上是转让租赁权,不再享有租赁权。但这两项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转租需要房东的同意。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也不同。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租赁关系存在于第三人与出租人之
    2023-07-02
    4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集体流转土地回收的规定有什么土地流转常见的方式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二轮承包期为30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
    2023-03-13
    401人看过
  • 土地转让有哪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4、《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划拨用地目录》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一、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相关的法律规定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8款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出让土地申请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有
    2023-06-24
    298人看过
  • 土地转让计税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土地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二、答复意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我局将不予受理土地转让申请;如符合转让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缴纳有关税费。1、需提供的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原件
    2023-04-16
    105人看过
  • 农村公路征地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可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设以财政投入为主。《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
    2023-07-02
    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依据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依据有哪些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要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应以国土资源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证书等法律文件为依据,确定村、组等发包主体和土地所有权界限;如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原发包方发生撤销、合并的,应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发的有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确定撤销、合并前后发包方名称、地界等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期签订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建立的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法律文件为依据,确定土地承包方权属关系。以农户家庭户籍、婚姻证明等法律文书为依据,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权属关系。二、土地确权怎么办理土地确权办理流程如下:1.调查、合适土地承包信息;2.实测承包土地;3.申请登记,由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4
    2023-06-04
    255人看过
  • 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依据什么?
    一、农村土地征收依据什么?农村土地征收依据为《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
    2023-06-16
    3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解决办法以及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还可以补办。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3-02-24
    152人看过
  • 土地出让保证金缴纳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中能找到相关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一、法院拍卖的房子一拍成功后,房主还能反悔吗?不能反悔。1、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1、第二十二条被执行人在拍卖日
    2023-03-27
    218人看过
  • 应如何办理农村土地转让
    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农村土地转让需要办哪些流程?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
    2023-05-03
    103人看过
  • 土地转让协议书农村个人
    一、土地转让协议书农村个人某镇民政办建敬老院需要土地与本村民购买土地,与村民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此协议是否有效。律师回复:该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如符合,应有效;如不符,定无效。二、农村宅基地土地转让协议参考范本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达成转让协议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
    2023-06-07
    3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有纠纷找谁?
    法律关于转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转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转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农业转包合同的当事人因转包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转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转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转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条农业转包合同纠纷案件,由转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土地转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转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
    2023-06-27
    1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国有出让土地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有一定可预见性的行为、承诺、规则、惯例、状态等,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确需变更或撤销的,在相对人无过错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给予补偿。《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
    2023-03-10
    23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程序怎么走的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如下:(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能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一般不能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2023-03-06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即土地使用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具体来说,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后,受让方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 更多>

    #土地转让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转让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
    • 农村宅基地转让依据有哪些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有以下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
    • 农村土地转让合法的吗...农村土地转让合法的吗展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在承包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流转,但是不允许转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农村土地买卖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6
      农村土地买卖不合法,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只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转让农村土地使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