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6:16:34 333 人看过

免责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

一、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意思表示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自愿作出的,不附加任何条件;

3、预期违约必须构成根本违约,是重大的不履行行为;

4、当事人预期拒绝履行无合法理由,不存在免责事由和合法的抗辩事由。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

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区别在于:

(一)产生的根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已经生效的合同。

(二)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信赖利益;违约责任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履行利益。

(三)责任的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具有法定性;违约责任更多的体现在约定性。

(四)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产生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且已生效。

(五)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则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

(六)构成要件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缔约行为、先合同义务、主观过错、信赖利益损失、主观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责任的构成必须有违约行为。

(七)行为形态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缔约过失行为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欺诈缔约,擅自变更、撤回要约等;违约行为形态不同学者划分不同,有的分为逾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八)责任形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是赔偿损失;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九)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十)免(减)责事由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没有免责事由;违约责任中当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时,就各自的违约行为对对方承担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并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三、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

违约责任形式具体包括:

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4、定金责任,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如下: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

3、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违约责任形式一般包括五中,具体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常需要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并且有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先诉抗辩权的概念界定
    一、先诉抗辩权的概念界定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一)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
    2023-04-12
    225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概念的界定
    票据法是民法的特殊法,票据抗辩权内涵也就应当包括在民法的一般抗辩权内涵当中,民法上的抗辩权是票据抗辩权的上位概念。民法上的抗辩权,是对抗或否认对方请求权的权利。[12]即义务人或被请求履行义务的人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以否定或拒绝权利人或主张权利的人基于请求权提出的请求的权利。在民法上的抗辩权的清晰轮廓下,结合所总结的票据抗辩权权利内容之后,我们应该可以完整、严密地概括出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了。概念之意义设定为,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所谓被穷尽之列举,事实上,其本身即系基于一个概念性设定。该设定假设,概念所包含之特征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13]按照这个概念的设定方法,我们对票据抗辩权界定如下: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债务人或被请求履行票据债务的人提出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否定或拒绝持票人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一种票据法上的权利。
    2023-06-06
    129人看过
  • 我国法律上违约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违约抗辩权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违约抗辩权是指如果一方违约,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作为对抗违约一方请求权的理由。二、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一)实体法上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的效力,分为本体的效力与其它效力。本体的效力体现为拒绝履行权,其他的效力体现在对抵消权的影响,对履行迟延构成及合同解除的影响等。就同时履行抗辩权实体的效力而言,其中有的效力的发生要求抗辩权人主张其抗辩权,有的则不需要。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的效力”,最典型的是其本体的效力:拒绝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权利,需要相对人请求履行时才得行使,而并不像支配权、请求权或者形成权那样具有主动的性质。这样,除拒绝履行需要积极主张外,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3-06-01
    6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
    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
    2024-01-12
    184人看过
  •  什么是假释的具体概念?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假释。经过一定刑期后,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态度且没有再次犯罪危险,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提前释放。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假释是一种刑罚法律制度。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了一定刑期后,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态度且没有再次犯罪危险,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释放。什么是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后,根据其在刑罚期间的表现和悔罪表现,由人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其刑罚,并给予一定的刑罚考验期的刑罚制度。假释的适用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悔罪、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服从刑罚执行机关的管理。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有立功表现,就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其刑罚,并给
    2023-10-22
    89人看过
  • 民法典不安抗辩权概念
    一、民法典不安抗辩权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不同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四)先履行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
    2023-04-12
    354人看过
  • 形成权与抗辩权的概念和区别
    形成权与抗辩权的区别:1、两者定义不同。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2、两者行使权利的法定事由不同。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对某项法律关系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在义务人不履行某项请求权的情况下,必须以强制力来迫使其履行。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这种权利便是形成权。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一、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一)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
    2023-03-06
    419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诉讼时效抗辩的概念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二、诉讼时效抗辩都有哪些规定诉讼时效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而主张的。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三、进行诉讼时效抗辩时应注意的问题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2023-06-01
    230人看过
  •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1、先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未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3、不安抗辩权。指在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履行一方证明后履行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的,可以拒绝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辩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
    2023-08-14
    320人看过
  • 什么是 先诉抗辩权 ,具体指的是什么
    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一、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
    2023-03-07
    474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同一个概念吗
    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即在有履行顺序的合同中,赋予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4-21
    360人看过
  • 具体危险犯的概念是什么?
    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属于刑法构成要件论中技术的构成要件类型下实害犯与危险犯这一分类方法中危险犯的两种类型。1、具体危险犯概念:将行为对象的实际损害危险作为要件的犯罪构成。特征:具体的行为对象处于现实客观的危险当中,结果的没有发生只是一种偶然。例如:破坏交通工具,行为必须使对象的安全运行处于客观现实的危险,若仅拆毁车窗只能是盗窃或损毁财物。2、抽象危险犯概念:行为对于所保护的法益具有立法者判断的危险的犯罪。特征:这种危险不是对于行为对象的危险,同时这种危险也不是这一犯罪的构成要件。例如:伪证、遗弃、传授犯罪方法等。3、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别科学意义上的、客观现实的危险与立法者先决判断存在的危险已证明或待证明的危险与无需证明存在的危险一、危险犯能成为犯罪中止吗【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的】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
    2023-03-06
    178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如果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则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一、双务合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2.先行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对不安抗辩权作出规定,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债务人
    2023-03-25
    474人看过
  • 不安履行抗辩权概念如何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合同履行的不安抗辩权哪些情况下有效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二、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合同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
    2023-03-12
    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
      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事实的抗辩权概念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事实的抗辩权的定义如下: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广义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样子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8
      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梅仲协先生认为,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而另一位学者郑玉波先生则认为,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于其他权利的行使,也可抗辩。大陆民法学者中有人认为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也有人
    • 经济法抗辩权的概念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9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抗辩权的法律概念是哪些法律概念规定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
      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梅仲协先生认为,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而另一位学者郑玉波先生则认为,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于其他权利的行使,也可抗辩。大陆民法学者中有人认为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