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金是否适用于建筑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0:12:55 347 人看过

工程保证金是工程的一种保证,工程结束后或工程过半要及时退还。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工程保证金属于建设合同纠纷。根据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保证金合同属于保证合同纠纷案由。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如何返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

(1)、保证金预留比例。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保证金预留。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雄XX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纠纷
    原告(反诉被告)雄XX诉被告海南XX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海南XX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文风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雄XX委托代理人李武平,被告海南XX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反诉原告)海南XX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海南文风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雄XX诉称,两被告将第三人发包的中央美术学院海南教学基地二号和三号楼的基础工程施工粉喷桩加固工程分包给原告。为此双方于2003年2月22日签订了《粉喷桩复合地基施工合同》,就该工程的数量、承包方式、单价和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时间及数额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义务,依据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施工,于同年4月20日竣工,完成了二号楼816根三号楼377根,共计1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
    2023-04-04
    416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是否属于法院管辖
    建筑工程纠纷双方约定管辖法院有效。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达成合意即可;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的,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6-26
    4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理
    工程合同纠纷
    1、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文件和图纸的活动。根据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初步设计,即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设计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
    2023-03-11
    30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分析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1、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2、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3、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4、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二、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关系(一)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束分包合同1、基于大合同与小合同的关系,推出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束分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大合同,分包合同是小合同,因此,承包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约束分包合同。在案例中,甲乙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大合同,乙丙丁之间、丙丁之间签订的是小合同,因此,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也约束丁,丁不能起诉甲,但是对于乙、丙却可以继续诉讼
    2023-06-04
    16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纠纷
    1、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文件和图纸的活动。根据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初步设计,即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设计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
    2023-03-10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因履行建设施工合同发生纠纷而无法达成协商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是案件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那么建设施工合同的定义及施工范围是什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律如何规定的?当事人通过仲裁条款约定管辖法院,还适用专属管辖吗?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万光明律师解析。建设施工合同的定义及施工范围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
    • 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3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