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1:54:18 259 人看过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例

拆迁人(以下简称四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单位名称_______;邮编___,电话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单位名称_____;邮编:__,电话: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_住址: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___,建设地点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人。常住人口___人,应安置人口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1、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2、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间。

3、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颁发的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1、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

乙方应与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2、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元;转学补助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地点,___房屋,___间,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元;

(2)面积差价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法规]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现在还是在用2001年拆迁管理条例,新的法规还未颁布。你也可以查查你们当地关于拆迁补偿的法规,但是北京没有以户口为补偿的,都是以房屋面积为补偿的,我想你家只要是280平方的房子有正式的房屋手续,没有违章建筑的话。你要是按
    2023-04-22
    35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还有补偿吗拆迁安置房有补偿吗
    拆迁有安置房的,可能还有补偿金。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2023-07-04
    47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相当于购房合同吗?
    现在的房屋拆迁,除了对拆迁房屋做补贴,为了能够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拆迁方还会弄个拆迁安置房。如果是要补偿及安置房的,首先需要跟拆迁方那边签订个协议书。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关于安置房的问题,所以,有的人就不知道这种协议书是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购房合同。实际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会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而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
    2023-04-27
    429人看过
  • 【拆迁安置】北京出台拆迁安置补偿新规
    今后在北京城市住房拆迁时,被拆迁人不但可以房屋安置、货币补偿二选一,如果对拆迁基准价有异议的,还可以自行选择机构评估。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近日在全市施行。据《意见》,拆迁中,被拆迁人可选择房屋安置也可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当事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各区县可结合被拆迁人原住房实际状况、外迁区位差异等因素,制定具体置换办法。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意见》着重就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做了规定,即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基准价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该委员会由北
    2023-04-22
    176人看过
  • 安置房是否等同于商品房拆迁补偿
    1、安置房和商品房拆迁补偿是一样的吗?安置房和商品房拆迁补偿项目相同,但补偿标准可能不同。房屋价值补偿按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城乡房屋拆迁过程如何?第一步是下发征地
    2023-05-31
    179人看过
  •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规定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芜政〔2011〕10号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与要求(一)严格
    2023-06-15
    409人看过
  • 安置补偿费还是拆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的区别两者的目的不同。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国家在征用土地进行社会化建设时,被征用的土地的使用者会获得国家的补偿。二、二套房拆了的补偿标准怎么算?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
    2023-03-30
    412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签合同后不搬迁强拆犯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一般是要执行的,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执行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安置补偿协议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可以得到补偿吗公租房的
    2023-03-04
    242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的处理是:未按期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涉诉承租人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腾退过渡房屋的,可以裁决被拆迁人按期搬迁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效合同的,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停止履行;合同履行瑕疵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补偿或安置。一、拆迁协议纠纷诉讼请求怎样写1、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2、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3、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
    2023-06-20
    79人看过
  • 雄安新区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一、工业性质房子如何补偿征地补偿应当根据征地的性质和年产值来确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征地与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冲突和平衡有关,对社会影响深远。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仍存在许多缺陷,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二、国土部门有权强制征地吗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
    2023-03-07
    337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拆迁补偿怎么写
    拆迁补偿合同拆迁人:XXX(以下简称甲方)被拆迁人XXX(系XXX镇XXX村XXX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因XXXXXXXXXXXX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搬迁乙方位于XXX镇(乡)XXX村XXX组的建、构筑物等地面附着物,经现场调查核实,现甲、双方就补偿标准及金额达成如下协议:(写明补偿的内容和补偿金额等)一、补偿内容:见《XXXXXXXXXXX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计算明细表》。二、补偿金额:XXXX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具体详见《XXXXXXXXXXXXXX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计算明细表》)。三、甲方只对乙方进行补偿,不涉及安置。四、本补偿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作为备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XXX乙方:XXX法定代表人:XXX代表人:XXX经办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3-03-06
    223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要素是产权。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2023-05-01
    365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方式,拆迁安置协议书
    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以房屋测绘的数据为基础从而进行补偿,补偿的价格是不能够低于市场价格的。补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周转补偿费,另外一种是奖励性补偿费。协议书是需要有拆迁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拆迁事项、拆迁约定、付款方式等等必要事项。一、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的方式: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予以补偿,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
    2022-05-15
    324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管辖权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与补偿条例》。2、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需要不断扩建、改造和改建,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城市私有住房和城市郊区农村房屋的拆迁问题,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争议也就越来越多。《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争议作为一个独立的第只级案由进行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经签订合同,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才一适用本案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不属于民事案件,不适用本案由。另,涉及军队房地产拆迁安置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范围,不应受理也就自然不涉及本案由的适用问题。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哪些1
    2023-08-05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拆迁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安置合同的补偿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04
      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应按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不得选择补偿方式:(一)拆迁非公益性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只给予货币补偿;(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且被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
    • 拆迁安置补偿属于我的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1
      拆迁安置补偿应当属于你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
    • 拆迁安置补偿时间界点怎么拆迁安置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30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由于篇幅有限,如需要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律师。
    • 拆迁安置补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分割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1
      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
    •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诉讼期限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3
      就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所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规定具体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