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能否称为参股企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40:29 456 人看过

参股子公司是属于子公司的,并不是所有子公司都必须要控股。关于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区别,是这样的,控股子公司是指投资企业在子公司当中持有大多数股票,享有绝对多数的股权。而参股子公司是指只是在子公司当中,持有股票,但其股权并不具有绝对多数优势,其对于公司的影响不大。具体表现为,控股情况下股权大于等于50%,而参股可以是任意比例。

基金子公司能否再下设或投资参股其他机构

除下列情形外,子公司不得再下设或投资参股其他机构:

1、经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目的机构。

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可以为特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专门履行管理人职责的特殊目的机构,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特殊目的机构的设立目的和业务范围应当清晰明确,不得交叉重复;

(2)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对特殊目的机构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5%,且为该机构的第一大出资人并拥有基金的实际控制权;

(3)特殊目的机构仅能管理与本机构设立目的一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必要的基金管理事务外,不得对外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4)特殊目的机构不得再下设其他机构。

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设立特殊目的机构,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详细说明设立目的、拟管理基金、出资人构成等基本信息。

2、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合伙企业或公司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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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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