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后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22:46:28 326 人看过

一、恋爱分手后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分手后不能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从法律上看,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行为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即使一方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青春损失费”等赔偿请求,一般也不会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恋爱时签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恋爱期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恋爱给的彩礼要还吗

恋爱给的彩礼是否要还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可以返还彩礼具体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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