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一)机构名称:工伤保险处
(二)办理事项:
(1)拟定工伤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拟定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基金统筹及费率调整政策;
(3)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管理办法及企业浮动费率管理政策和办法;
(4)拟定工伤和职业病认定程序、标准及办法,并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5)依据国家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拟定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及办法;
(6)拟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审定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
(7)拟定工伤死亡供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标准、政策。
联系电话:63862070(传真),63890820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6022室,邮政编码:400015
电子邮箱:gs6386207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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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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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养老保险争议受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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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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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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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户口准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具有中高级技工或技师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昆山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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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9(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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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生育保险金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产假期间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生育保险金的方式是通过单位经办人员,向劳动局提出申请,要把出生证明,住院诊断证明,生育服务证等等必要的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中心办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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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如何处理劳动纠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之前俗称的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之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下属办事机构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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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1、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符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和《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制作《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