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04:54 482 人看过

[企业法律在线2005年7月5日]2005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两个《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共6章41条,主要规定包括6个方面: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发行融资券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明确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三是规定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四是规定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无纸化集中登记托管;五是规定发行人应进行信用评级,应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明确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规范。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在发行方式上,坚持采用代销、包销、招标等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注意循序渐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华西证券研究所:《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解析
    总评: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这是继04年10月18日人民银行颁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后,再次出台的针对非金融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管理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行主体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2、发行场所为银行间这债券市场,并且只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3、必须进行信用评级;4、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主体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5、期限最长为365天;6、发行利率和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商定;7、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银行间市场流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是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对于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把握升浪起点外汇交易怎样开始?外汇
    2023-06-09
    210人看过
  • 短期融资券怎样可以发行
    一、短期融资券怎样可以发行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短期融资券的种类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5.融资券采用实
    2023-06-09
    206人看过
  •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发布实施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以《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的正式实施为标志,中央地勘基金结束4年多的试点运行,开始进入正式运行阶段。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2号)指出,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两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7章38条,由总则、管理机构职责分工、项目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成果管理及矿业权处置、监督检查、附则等组成。与试运行阶段执行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42号)相比,《管理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地勘基金政策调控和分担勘查风险的功能定位。《管理办法》指出
    2023-06-05
    422人看过
  •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主体包括
    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一、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交易机制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可分为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流通转让市场(二级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方式: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发行人自己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并将其直接销售出去;间接发行是发行人委托中介机构发行。大银行分支机构众多,可以采取直接发行方式,节约成本。小银行由于规模小,可以委托承销商代为办理发行,并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发行市场的主要参与人是发行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发行人一般是商业银行。发行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一般都是投资银行承担,它们负责承销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向发行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承销收益。法律依据:《通知存款管理办
    2023-03-09
    391人看过
  •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利好吗
    一个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时间而言可以看成利空;若融资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又会成为机构炒作的题材.因此,针对融资应该辨证来看。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一、短期融资券发行程序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2023-02-10
    255人看过
  •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属于人民银行部门规章,主要规定短期融资券管理的基本原则、监管框架、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核心规范、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主要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发行短期融资券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明确短期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三是规定短期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四是规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短期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无纸化集中登记托管。五是规定发行人应进行信用评级,应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明确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规范。
    2023-06-09
    353人看过
  • 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一般为多久
    债券的偿还期限。是指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偿还本息之日的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叫做是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十年以下的是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叫做是长期债券。债券具有融资的功能。债券对于国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债务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融资工具。债务人通过发行债券,能够较快地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想知道债务人死亡。而且具有筹资成本低、无损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等优点,通常为资金需求者所青睐。政府发行债券可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减少赤字,促进经济建设,使政府对经济调控功能得以发挥;公司或企业可以以此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要求,与银行贷款相比,它使用周期长,稳定性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好地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也正因为如此,债券成了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延期偿还一般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种是发行人在需要继续发行债券和投资者愿意继续购买时省去新发债券的麻烦
    2023-02-24
    404人看过
  •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说明什么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一、短期融资券筹资的特点1、信息披露简洁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企业信用资质较高,在公开市场有持续债务融资行为,信息披露充分,投资者认可度高,因此,《业务规程》进一步简化了信息披露内容,明确要求企业如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持续披露财务信息和信用评级报告等有效文件,在发行时可不重复披露。2、注册效率高根据《业务规程》,超短期融资券采取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且后续发行不需要提前备案,进一步缩短了注册备案时间。3、发行方式高效行公告时间由原来的5天或3天缩短为
    2023-03-01
    296人看过
  • 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配套文件发布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三协会)在《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及补充协议、《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4年版)》(下分别称为主协议、权益类定义文件),并于昨日发布。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文件是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主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将规范和促进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发展。据其介绍,主协议遵循适度修订的原则,紧贴行业需求,对非行业普遍需要修改或交易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交易确认书中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主协议未作修订。修订后的主协议扩大至证券、基金、期货行业,推动三个行业适用统一的主协议,以避免实践中不同行业分别使用不同版本的主协议,提高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效率。权益类定义文件是主协议的重要配套文件,是对交易
    2023-06-06
    291人看过
  • 南玻将发行16亿元短期融资券
    南玻(000012)今日公告称,将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公开发行1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据悉,该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公开发行,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8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委员会在今年的第15次注册会议上,决定接受南玻金额为16亿元、有效期截至2010年8月21日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早在今年4月10日,南玻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期限额度为1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2023-06-09
    134人看过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规范金融债券发行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经2005年4月22日第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行长:周小川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进行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发行金融债券。第四条金融债券的发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
    2023-06-09
    320人看过
  • 中铁拟发13亿短期融资券
    中铁二局集团公司、中铁七局集团公司拟于近期分别发行6亿元、7亿元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债券主承销商均为中国民生银行。负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近期开通绿色通道,为在汶川地震中发挥作用的企业提供便利融资服务。中铁二局集团公司负责深圳市对口支持德阳什邡地区的2万套安置房建设及部分灾区永久性工程建设,中铁二局也负责部分灾后重建工作。5·12汶川地震后,中铁二局集团公司先后组织1万多名抢险队员、大型机械设备1000余台参与抗震救灾,成功搜救被困群众383名,其中幸存者83名;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派出19支抢险救援队,集结人员3400余人,出动各种大型抢险救援设备2000余台(套),及时打通了通往灾区的救援生命线。
    2023-06-09
    214人看过
  • 新兴铸管拟发不超过23.5亿短期融资券
    新兴铸管拟择期分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3.5亿元,期限为发行日起计365日。新兴铸管表示,根据规定公司符合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条件,为满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充分利用短期融资券的低利率优势,改善资本结构,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告显示,此事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发行利率将在综合分析新兴铸管的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情况后,参考发行时与到期日相当的短期融资券现行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共同商定
    2023-06-09
    461人看过
  • 国资委制定并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加强对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四月三日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行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中央企业发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债券,按
    2023-06-09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是什么,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9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必须符合《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十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
    • 短期融资券发行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3
      保险机构投资的短期融资券,应符合下列比例规定:(一)投资短期融资券的余额,计入企业(公司)债券的余额,合计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其中,短期融资券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二)投资一家企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余额,计入同一企业(公司)债券的余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其中,短期融资券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
    •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 (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限错配、交易对手集中度、债券质押比例等适度,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近6个月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取得证监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认可; (五)近2年内
    • 中融短期融资券是怎么发行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3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 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 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 金融机构短期融资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8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 (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限错配、交易对手集中度、债券质押比例等适度,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近6个月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取得证监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认可; (五)近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