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如何影响司法审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50:24 422 人看过

仅凭多个证人证言不一定能定罪。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是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对证人证言如何认证

1、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

证人证言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

2、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

3、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

要考虑证人是否收到威胁、引诱等、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等。这些因素都要综合考虑,以判断证言真伪。

4、要注意言词证据之间合理矛盾的存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处理刑事类型案件的时候,可能是需要向证人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的话是有利于查清楚案件的情况的,所以对于证人来说的话,肯定是需要出庭作证,这是属于真人必须要履行的一项义务,当然如果是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出庭作证的话,是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证据的可靠性:不受到主观影响
    证据的客观性包括以下几点:1、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2、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3、证据的客观性是证据的最本质的属性。证据本身是客观的,是在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过程中,在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些客观存在的证据可能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内容必须是客观的。同伙指证没证据能判吗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同案犯的供述同样是被告人的供述,而不能算为其他证据.所以只有同案犯被告人供述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同伙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2023-07-11
    462人看过
  • 受害人家属的证言影响判刑吗
    对于证言,只要是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质证查实后,就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般而言,由于受害者家属与受害者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受害者家属的证言很容易受受害者的影响而有意偏向受害者一方,而有意隐瞒不利于受害者一方的证言,导致在调查中检察院很难保证受害人家属所提供的证言的公正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如果受害者家属的证言是偏向于不利于受害者一方的,其效力会比较高,容易被法官作为有力证据被采纳;如果受害者家属的证言比较偏向于受害者一边,则其证言真实性一般需要同案件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做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有些未成年人年纪太小,确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但有的未成年人能够表达意志,只是怀疑其表达能力和辨别能力有一定限制,证言不一定准确,难以完全证实案件事实,故要求“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需要印证才能作为定案证据,如果其所做的
    2023-04-07
    424人看过
  • 证人证言对离婚案件的影响
    证人证言批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特点: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2、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生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在收集证人证言时,注意尽量避免证人的主观臆断或证人的观点,尽量避免证人的感情色彩,保证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当然,有条件地适度运用证人的观点,也并非未尝不可。比如,在证言笔录的最后的补充当中,证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发表一下对于原、被告婚姻的态度。3、证言内容
    2023-07-03
    238人看过
  • 上证人证言在打官司中的作用及影响
    一个证人的证言属于孤证,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有效。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个证人证言是不能定罪的,孤证不能定案。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证据之间形成了证明体系,而证人证言虽然只有一个,结合其他证据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是可以定罪的。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证人和证人证言所谓证人是指除当事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是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陈述的人。证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证人的无可替代性。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不能指定和聘请,必须有经验事实之人担任。2、证人具有不得拒却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证言。3、无资格的限制。任何人
    2023-07-17
    412人看过
  • 法院如何评估证据的可靠性?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房屋买卖纠纷当事人应当向哪些法院提供证据(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公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证明房屋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买卖协议、付款手续、《产权证书》、预售许可或外销许可证、购房指标批件、《土地使用证书》、房屋产权过房手续、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卖的局面证明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3)已付或未付房款的证明。(4)拒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证明。(5)负有举证责任的其他证明。(6)房管部门备案情况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2023-07-13
    226人看过
  • 法庭上的虚假证言对当事人有何影响?
    提供假口供违反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伪证罪。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民事法庭作证人可以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吗?1、民事法庭作证人不可以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2、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3、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
    2023-07-08
    422人看过
  • 多次询问证人是否会影响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询问证人,律师不可以在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但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询问证人时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律师不应当在场,避免律师对证人造成误导,干扰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律师可以当保证人吗法律没有禁止律师可以做保证人,但与事实不相符的,一般是家人或其他亲属。律师无法履行监督职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七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2023-07-07
    370人看过
  • 证人证言对定罪的影响有多大?
    只有证人和口供是不能定罪的。有关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证人证言如何认证1.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证人证言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2.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3.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要考虑证人是否收到威胁、引诱等、
    2023-07-04
    309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不稳定性该如何处理
    (1)证言取得是否合法。几人参与询问,是否单独进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刑讯逼供,是否引诱、欺骗,询问地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辩护人询问有关证人是否得到被害人的同意,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辩护人取得的证言是否在审查起诉以后等;(2)证人证言的来源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3)证人提供的证言是否受到外界非法的干扰、是否受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指使、收买、威胁;(4)证人与当事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5)证人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如何表达,陈述是否确切、感受是否深,记忆时间长短,语言表达能力强弱,感受事物时精神状态如何,感受事物时客观环境如何;(6)个体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是否存在矛盾;(7)另外证人的品格、犯罪前科都可以成为质疑的对象。如证人的证言多次反复、有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记录的,都可以降低证据的证明力。一、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1、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相的一切物品、符号
    2023-04-07
    449人看过
  • 执法机关如何取证,法院该如何审查证人证言
    执法机关取证,法院该审查证人证言的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言词证据,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以及重新收集的言词证据是否在程序上具有特殊要求。证人证言认证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①]而法院对证人证言的审核认证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无疑是其工作重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对证人证言的认证应考虑以下七方面因素:1.证人的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由此可知证人的智力状况,包括年龄和精神状况等,以及证人感知案件事实的客观环境和条件,直接关系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完全否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
    2023-04-27
    260人看过
  • 如何判断土地纠纷证据的可靠性
    一、如何判断土地纠纷证据的可靠性确定土地纠纷的证据:1.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解决土地纠纷中最常见的证据之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对亲身经历或所知的事实进行陈述的证据。证人可以是直接经历事情的人,也可以是间接知情的人。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土地权益的归属、土地的使用情况、土地的地理位置等方面的问题。但是,证人证言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证人证言可能存在记忆失真或不真实的情况。证人证言可能因为证人的身份、利益关系等原因而失去公正性。因此,在使用证人证言时,需要进行审查,考虑证人的证言是否可信。2.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指在土地纠纷案件中,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到达纠纷发生地点进行勘验、调查、取证等活动。在现场勘验中,可以获取大量的证据,如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的自然条件、土地的环境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土地的使用情况、权益归属等问题。在现场勘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现场勘验需要有证人陪同,以避免勘验过程中出现误解或不公
    2023-08-28
    405人看过
  • 如何审查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防止做伪证
    一、如何审查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
    2023-04-27
    408人看过
  • 记录和贿赂如何影响司法审判?
    对于涉嫌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凭笔录是不可以判罪的,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行贿与受贿的区别行贿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或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而受贿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从行为角度看,有行贿才有受贿存在,有受贿必有行贿存在。不同点就是其犯罪主体不一样,其中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了国家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
    2023-08-12
    397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特性及辩论方法
    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简称为证据“三性”。质证技巧包括:1、准备充分;2、做好开庭记录;3、证据的三性应综合运用,每份证据都可就其三性发表质证意见;4、不要一概否认对方证据;5、必要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如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提请司法鉴定;6、遵守法庭秩序,不随意插话,注意用词,不搞人身攻击;7、如果证据存在较多瑕疵,为了防止书记员遗漏记录律师的质证意见,可以在庭审结束后向法庭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在书面的《质证意见》上,律师可以详细地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刑事证据的三性说法认定事实应从证据三性入手,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判断,以利于正确适用法律。一、合法性判断。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1、证据形式应当符合诉讼法的法定分类。2、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二、真实性判断。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
    2023-07-19
    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影响证人证言可靠性的主体外因素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1.记忆自身特点的影响:在保留记忆的过程中,记忆自身也会具有选择性,所以证人作证时所表述的内容会包含自己所虚构的内容; 2.案件发生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信息的掌握并不决定地、完全地取决于所关注的时间长短,还与周围客观物理环境、证人自身的注意力等相关因素相关; 3.案件发生后的外部信息的影响:证人在将案件发生后的外界信息整合到回忆中继而体现在证词里,会一定程度上造成证词的错误,缺乏可靠性; 4
    • 证人证言在司法审判中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3
      作为法庭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人证词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首先,无论该证词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交,或是被告人和辩护方提交,都必须在法庭上接受双方的细致询问、交叉询问以及证明环节的挑战。在此过程中,双方有权针对证词中的每项细节及相关背景提出质疑,并对证词中可能存在的虚假信息或疑点提出问题和反驳观点。这一程序旨在确保证人证词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偏见和误解。 若证人证词欲成为定罪量刑的
    • 带家属证言影响判刑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1
      证言只要经过公诉人、受害者、被告人、辩护人质证明确认,就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一般而言,由于受害者家属与受害者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受害者家属的证言很容易受受害者的影响而有意偏向受害者一方,而有意隐瞒不利于受害者一方的证言,导致在调查中检察院很难保证受害人家属所提供的证言的公正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如果受害者家属的证言是偏向于不利于受害者一方的,其效力会比较高,容易被法官作为有力证据被采纳;如果受
    • 如何确保录音证据的可靠性?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8
      视听资料在证据形式中具有重要作用,已获得法律普遍认可和肯定。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录制所得的音频或视频材料可以被视为视听资料,并在诉讼纠纷的场景中作为有力的证据展示。 为了确保录音证据的有效性,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录音过程应遵循正当途径,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如窃听等方式获取信息,以免侵犯他人隐私权,导致所获录音资料因手段不合法而无法被采纳为证据;其次,对方在对话中所表述的观点必须是其真实
    • 审理案件时对证人证言如何质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6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