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并且不得与国家机关有利益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条
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五十八条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认证需要多久
办理产品质量认证需要多久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20个工作日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3)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送出汇总材料后,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能够收到该材料。
(4)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一)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二)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三)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以上就是办理产品质量认证的流程,里面包含了各个阶段所需要的时间,相信大家看一看就能够知道办理产品质量认证需要多久了,总的来说办理其产品质量认证还是比较繁琐的,办理成功后还需要进行审核,而且有效期也并不是很长。办理产品质量认证大约需要70天左右。
-
怎么设立房产中介机构?
304人看过
-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是哪个机构
196人看过
-
202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设立条件
398人看过
-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承诺、保证不实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37人看过
-
二手房中介机构的设立
233人看过
-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约的法律责任
169人看过
产品质量认证是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评估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特定的标准和规范。这个过程涵盖了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认证通常包括审核文件、检查样品、进行测试,并确保产品满足相关的法规和市场标准。产品质量认证有... 更多>
-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
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怎么做?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7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消费者因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的承诺、保证不实而受到的损失,可以直接向作出承诺、保证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由消费
-
什么是国家商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定义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国家商品质量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也称产品认证,国际上称合格认证。根据199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ISO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一般来说,对有关
-
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的机构必须具备哪些前提?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9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向社会开放的,接受他人委托对有关的产品质量指标进行技术检验(包括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进行检验),通过检验数据出具检验结果的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只为其自身服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按照第19条规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包括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有开展质量检验工作的基本规则、工作
-
第五十四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介机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7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未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