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在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1年以上未满2年的,将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2年以上的,市县国土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就可注销其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同时由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撤销相关批准文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属于谁
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归宅基地的持证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未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
二、土地闲置满两年有什么补偿
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临时使用期限届满,用地单位应当在30日内清理场地、完善开工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闲置,且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处置,其中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有偿收回闲置土地等。但明确,使用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方式处置时,自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土地使用权撤销的过程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是: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4、下达决定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
5、注销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6、补偿: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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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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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回土地能办土地证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开发商土地证被典质,仍然能够解决房屋证。在经济交往中,典质的房屋的现象是时常发生的。典质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本,将部分的物业典质给银行进行借贷的一类房屋,只要开发商撤销典质就能够解决产证了。如果需要借贷买下房屋,在借贷审批通过后,由开发商和银行将原来的典质撤消,再解决银行借贷典质。解决产权证的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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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未经村委会批准的,开发商应当收回土地还是收回承包土地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1答:可以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归村委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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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未满后,开发商收回土地无效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1无效的: 1,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收回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 2,过了这个期限再提出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具体可以看当地的具体政策,当事的所述的事项,在政策里会有明确的规定。一,公示期: 1,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 2,在这期间,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 3,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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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房地产两年不开发收回土地会怎么样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05土地两年内未开发的,政府有权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凉耕地。经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耕地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作,或者由土地使用单位组织;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免费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