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案由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案由依据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
依照这项规定所设定的体系,行政案件案由依次划分为三个等级。
具体来说,此种案件类型的定位将根据所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来确立和分类。
行政诉讼案由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法院在确定行政案件案由之时,应优先遵循三级案由的规定进行应用;
2、若无法找到相应的三级案由作为指导,则可选择适用二级案由;
3、然而倘若二级案由依然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恰当称谓,那么唯有启用一级案由作为参考。
显而易见,行政案件案由乃构成行政案件名称的关键要素,在明确被诉讼对象、区分案件性质、提示法律适用以及教导当事人如何正确行驶诉权等多方面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行政诉讼案件要质证吗
行政诉讼案件要质证。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其依法收集的、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并互相进行质证。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诉讼案由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n(一)书证;\n(二)物证;\n(三)视听资料;\n(四)电子数据;\n(五)证人证言;\n(六)当事人的陈述;\n(七)鉴定意见;\n(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n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行政诉讼案由规定是哪些?分类是怎样的?
179人看过
-
不作为类行政诉讼案由怎么确定
2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由有哪些?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2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由错误驳回起诉的法条是什么?
130人看过
-
如何写行政诉讼法案由?
216人看过
-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216人看过
-
应该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由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7确定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行政诉讼案由的分类。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二、行政诉讼案由的结构。 (1)作为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具体对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
-
如果想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由怎样写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7行政诉讼案由需要了解以下知识: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如
-
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3下面是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
-
行政诉讼的案由怎么去写,法律怎么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4行政诉讼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 1、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具体对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以种类的形式出现,而不出现其具体表现形式。 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诉+行政主体类别+不履行特定职责或义务。 3、行政赔偿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 (1)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
-
行政诉讼法解释a案由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9A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