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财产保全诉讼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5 13:18:35 82 人看过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财产保全诉讼程序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的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比如相关合同、账目清单、银行存款证明、不动产证书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当地法院,并缴纳相应的保全费用。在提交申请时,需要详细说明所申请的保全措施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资料。

3.审核受理:法院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受理申请。如果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

4.财产保全: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就会发出裁定书,规定具体的保全措施和期限。依据保全措施的不同,一般需要出具保全担保或者提供相应的财产清单等。

5.保全期满:在保全期限届满之后,法院会对财产保全效果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全或者解除保全措施。如果需要继续保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

三、保全财产费用怎么收费

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两方面的费用,一是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二是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n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n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n(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n(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n(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n(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n(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n(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n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n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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