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者付款提车但未登记,能否取得所有权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0:25:29 104 人看过

购车者付款提车但未登记的,购车者能够取得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车辆属于动产,一般遵循交付主义,但是转让车辆后没有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一、民法典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浮动抵押权的特点。

与动产抵押权相比,动产浮动抵押权具有以下特点:

①主体的特定性。抵押人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未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不能设立此种抵押权。

②担保财产的集合性。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物一权原则的例外,其抵押财产是经营者所有的集合动产,包括经营者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③抵押财产的不特定性。(a)动产浮动抵押设立之初,抵押财产并未特定,包括“现有”和“将有”的财产b)抵押财产具有变动性,即抵押财产的范围、价值都处于变动之中(不断地买进卖出)(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11条规定的事由出现时,抵押财产才特定。

三、车辆不过户赠与别人使用如何签订合同

车辆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汽车不过户签订赠与协议受法律保护。只要赠与协议合法有效,汽车自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来说,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日后车辆出现问题产生纠纷的时候,赠与人是需要通过举证等措施去证明自己与车辆的问题无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预告登记取得所有权吗
    一、预告登记取得所有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对房产将来所有权进行确认的请求权,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但是,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为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所以,预告登记不能取得所有权。二、预告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
    2023-05-06
    137人看过
  • 汽车购买者决定支付定金,但贷款未能批准,该怎么办?
    买车付的是定金,其贷款批不下来,定金是不退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不想买了应该怎么处理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可以不买,但是不得要求返还定金。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2023-07-06
    280人看过
  • 首付无法支付,能否取消购车贷款?
    贷款下不来首付是否可以退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没有批准贷款,就不能退首付,如因其他原因无法批准是可以的,愿意赔偿违约金,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同意变更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房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退买房贷款下不来退首付的方式如下:1.合同有约定的话,按合同约定执行。在买房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清楚贷款下不来退首付的方式。2.合同没有约定的话,贷款人需要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退首付款,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之后与开发商办理退款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
    2023-07-03
    64人看过
  • 动产交付未登记所有权是否转移
    一、动产交付未登记所有权是否转移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并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并主张所有权。二、善意取得拥有所有权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所有权可以善意取得,但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三、民法典房产的所有权是否包含物权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包括物
    2023-05-06
    200人看过
  • 车辆是交付还是登记专用所有权
    车辆是登记专用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因为车辆是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要经过登记。动产的交付所有权变了吗动产交付所有权是会转移的。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移转,故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的法律意义是公示,即表示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的法律事实。我国民事法律,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例如,甲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在甲将财产交付于乙之前,甲仍然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交付的方式,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约定、交易上的习惯及其他具体情况确定。标的物是否交付,会因标的物的种类和交付的方式不同而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二
    2023-08-12
    340人看过
  • 车辆所有权转移是登记还是交付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一、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如何认定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2023-02-22
    480人看过
  • 未付完贷款的车辆有所有权吗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1、在手续办完后,找理由提价当你手续全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却要求消费者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经销商会给出很多的理由,比如在交完全部款额的这段时间内汽车涨价了,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下一些手续等各种借口。千万不要轻信他们的骗局。2、部分经销商采用“拼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大师提醒您在买车之前,一定要选择并了解正规的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并实地考察一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按揭、销售公司的信誉、实力。为什么呢?因为目前市场上游荡一些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的“拼缝”人员,想要赚取这块的利润,于是将消费者带到一家有信贷资格的汽车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的一些相关事宜。而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的难办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故意向消费者多收取款项
    2023-02-20
    427人看过
  • 民法典未取得产权登记房产能否继承
    一、民法典未取得产权登记房产能否继承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
    2023-04-26
    147人看过
  • 未取得房产证,购房者能否起诉?
    购房者收房后未取得房产证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六十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屋所有权登记信息。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未按约定期限或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见,向购房者交付房产证是开发商交付房屋后仍应履行的义务。如果购房者在收房后六十天内未取得房产证,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如果是婚前用一方个人财产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首付方财产,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首付方要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在取得房产证后协商经济补偿,由法院按照照顾小孩、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
    2023-07-07
    279人看过
  • 购车一年内未拿到登记证书,能否报废?
    汽车没有登记证书是不能直接去报废的,需要先办登记证书再去申请报废。汽车销户是指已经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汽车达到了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中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汽车拥有人需要为汽车申请注销登记。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以注销报废吗一、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以注销报废吗1、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可以注销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
    2023-07-04
    160人看过
  • 汽车取得所有权方式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一、所有权的取得有哪些1、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2、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动产所有权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
    2023-04-06
    381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获得购车贷款?
    取保候审的人可以贷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贷款买车划算吗贷款买车是否划算,还需要根据借贷人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汽车贷款和房产贷款不同,汽车贷款属于消耗品、贬值快,尽管借贷人满足了车贷要求,并成功获得贷款,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除了每月需偿还月供之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停车费、燃油费、保养费、车险等,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此,借贷人在办理汽车贷款时,还需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而视,避免还款压力过大,影响生活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2023-07-02
    420人看过
  • 购房者已交付首付款,但贷款未能成功办理,是否可以要求退款?
    买房交完首付后,贷款没审批成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购房者因为征信原因导致贷款办下不来,一般情况是不能退房的,退房需要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是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导致贷款没下来,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房子买后悔了,揭办下来后还能退房吗能退!但是买家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首付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退房步骤:第一步: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
    2023-07-03
    287人看过
  • 登记对汽车善意取得是否必要?
    每一辆汽车都是需要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栏要清楚显示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进口或国产、燃油类型、排量、制造厂商、轴距、轮距、轮胎规格、车辆获得方式、使用性质、出厂日期和发证日期,有发证机关章。附页显示是否有过抵押、抵押次数,是否有过过户以及过户次数。买汽车需要登记吗买卖汽车是需要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条(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二)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
    2023-07-07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汽车未登记提车能取得所有权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转让人转让机动车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受让人也可以取得车的所有权。只是未经相关机构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 购车者付款提车未登记汽车出售合同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3
      车辆如果在未登记前发生交付的仅产生法律效力但并不取得所有权,因为车辆属于特殊动产需要在登记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发生排他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汽车交付完成但未过户取得所有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22
      在车辆交付而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时,便已取得了所有权。关于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问题,其法律设定在于实际交付,也就是当动产物权的设立与流转从交付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应,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关于买卖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根据不同情境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首先若标的物属于动产范畴,那么只要将该动产占有也就意味着已经完成了交付。其次诸如不动产等需要遵循特定程序进行转让的标的物,需待特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予以判定是
    • 买车和提车未结车只登记了所有权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1
      车辆如果在未登记前发生交付的仅产生法律效力但并不取得所有权,因为车辆属于特殊动产需要在登记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发生排他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否必须登记呀,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必须登记的,比如说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确定所有权的情况,就不经登记可以取得;但如果要想对外转让房屋,就得先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转让。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