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法办理。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延伸内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一)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可以通过出让、转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占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征收的,应当先审查土地征收;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依法转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如果不按国家规定缴纳,则一律不能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处理。(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相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申请农民宅基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上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规定
1.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2.第九百八十条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3.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4.第九百八十二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5.第九百八十三条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6.第九百八十四条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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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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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建设用地的公证可否依法质押?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9只有法律规定的动产和权利才能被质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被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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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7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包括有: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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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建设用地的管理有何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对于建设用地,在土地管理法中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就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这样的界定有利于考虑建设所需要的土地,也有利于控制建设用地,加强管理,因此在土地管理法中确立了下列几方面的规范:1.建设用地的取得主要区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样可以有计划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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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商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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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民法典对建设用地有多少年的规定,怎么看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9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