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特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条不可能对所有的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全部作出规定,因此使用了一个盖然性条款。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故意妨碍交通运营秩序的这种行为一般也不会构成犯罪,只有在造成的后果已经相对严重了的情况下才要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建设的发展已经无法追赶人均机动车拥有量的增长速度,可还有部分人就是因为个人不服气别人在驾驶过程当中的一些行为,在驾驶过程当中故意飙车或者给对方制造相应的麻烦,殊不知也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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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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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们都知道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下面法律为您解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依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