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基本法》,根据《土地保护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中国。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耕地数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执法工作。区县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二是根据省政府下达的《铜川市耕地储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管委会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新区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区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和任期考核。每年年底,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向市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并接受市政府的检查考核。四是市政府要建立区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上报各区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认真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申请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整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给予奖励对数量、质量相当的土地和利润数量、质量相近的基本农田,限期补充。
整改期间,暂停区县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五是市政府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区县政府第一责任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区县,由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对区县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依程序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6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和调整,不得突破规划用地,不得擅自使用、挪用土地“以租代征”,禁止降低地价招商引资。7严格执行责任制。市政府将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土地违法案件,不制止、不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的领导责任不举报土地违法行为的,不查处的。8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督,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不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收土地,确保被征收农民的长期生活得到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9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外,严禁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新区管委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招商引资非农建设。依法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10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以土地整理为重点,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生存条件和生态环境。11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新区、市管委会根据本制度,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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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度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一般有:粮、棉、油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高产、稳产田和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和已经或正在改造的中低产田;大中城市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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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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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5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涂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五种。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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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4(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良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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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法》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基本农田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人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