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31:33 383 人看过

【阅读全文】

(1993年6月18日洛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22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三章住宅房屋的安置补偿

第四章非住宅房屋的安置补偿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他应拆除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他应拆除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他应拆除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城市建设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安置,不得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必须>从城市建设需要,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

第六条城市建设拆迁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指导、协调全市的城市建设拆迁工作;

(三)对实施拆迁单位进行资质管理,核发拆迁资格证书;

(四)依法审查拆迁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

(五)调解裁决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城市规划、计划、土地、房管、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城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共同保证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拆除房屋和其他应拆除物的,均须持规划定位图、建设用地批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及按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向市城市建设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领取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对拆迁?

昵耄?谐鞘薪ㄉ璨鹎ㄖ鞴懿棵庞Φ痹谑?迦漳谧鞒雠?加氩慌?嫉木龆ā?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交纳拆迁管理费。

第九条城市建设拆迁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人应当按规定向被委托人交纳委托拆迁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河南省更新城市建设拆迁法规
    【阅读全文】(省政府令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第四条城市建设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第五条拆迁人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必须>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六条省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省城市建设拆迁
    2023-07-04
    475人看过
  •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经2001年3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2001年3月5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城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
    2023-06-10
    345人看过
  • 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规定(2005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城市建设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五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本条例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条例所称拆迁
    2023-07-02
    98人看过
  • 吉林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网点是指固定营业场所的商业、饮食、服务、修理业的网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含郊区)范围内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使用的管理。第四条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行业配套、专点专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实行大、中、小结合,综合和专业结合。第五条市财贸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商业网点工作的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商业网点办公室负责。计划、城建、财政、国有资产、房产、土地、工商、银行、税务、公安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商业网点主管部门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二章规划第六条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商业网点规划包括远期规划和近期规划。远期规划以完善提高各级商品群为着眼点,以建设大、中型骨干网点为主;近期规划以解决
    2023-06-10
    325人看过
  • 可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立法
    今天开始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第二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新的草案将较大的市(包括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修改为可以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时规定法律对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今年8月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专家座谈会,赴四川、辽宁进行调研,就有关问题与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在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专门听取31个省(区、市)和49个较大的市、5个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关于完善立法体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专家和社会公
    2023-04-24
    434人看过
  • 吉林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管理条例(失效)
    【阅读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拆迁与补偿第三章公共设施及其他附着物的拆迁与补偿第四章被动迁单位和动迁户的安置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顺利进行,妥善处理动迁安置工作,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涉及动迁、安置和补偿的,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城市建设动迁和安置,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兼顾国家、建设用地单位、被动迁单位和动迁户的利益。被动迁单位和动迁户必须>从国家建设需要,在限期内按时搬迁。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妥善安置被动迁单位和动迁户。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以及省的有关规定;管理、检查、指导全市的动迁安置工作;审批建设单位的动迁申请,作出动迁决定;调解、处理动迁安置工作中发生的
    2023-06-08
    419人看过
  •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发文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9-27执行日期:2008-1-1(2007年7月27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2007年9月27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会议决定,批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2023-04-22
    441人看过
  •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7)[失效]
    【法规名称】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7)[失效]【颁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查看【发文字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颁布时间】1997-02-05【实施时间】1997-03-15【效力属性】失效【正文】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7)[失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和国家、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城市建设或者政府为解决危房棚户区居民住房,需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引起的搬迁、安置、补偿等拆迁事宜,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持有合法产权证照或者依法批准建设的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含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
    2023-04-22
    320人看过
  • 四川省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雕塑的立项和设计第三章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我省城市雕塑事业,提高城市雕塑艺术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城市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雕塑是指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园林、绿地、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公共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活动场地建设的室外雕塑。第三条城市雕塑建设必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执行省政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第四条城市雕塑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质量第一,稳步发展。做到正确的思想内容、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与城市环境统一、协调。第五条省建设委员会主管全省城市雕塑工作,各地、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雕塑工作。第六条省设立城市雕塑艺术评审委员会。艺术评审委员会
    2023-04-22
    158人看过
  • 灯塔市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安置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灯塔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被拆迁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以规划和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登记确认的结果为准。二、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一)货币补偿:参照其它地块评估标准,房屋指导价格1、有照房屋(1)楼房:2000元/㎡(2)一等房屋:1800元/㎡(砖混平房,门窗齐全)(3)二等房屋:1600元/㎡(砖木瓦房,门窗齐全)2、无照房屋(1)无照房屋①灯塔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10月土地二调期间航拍的灯塔地图以前建造的无照房屋根据房屋结构形式及形成年代按300—800元/㎡给予补偿。②灯塔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10月土地二调期间航拍的灯塔地图以后至2009年9月谷歌航拍的灯塔地图期间建造的无照房屋,根据房屋结构形式及形成年代按100—300元/㎡给予
    2023-06-10
    106人看过
  • 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规定
    (1987年9月24日呼和浩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1992年9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1992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建设和城市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范围内进行城市建设、改造,需拆迁公、私房屋和其他拆除物的,均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建设拆迁,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建设需要,又要妥善安置、合理补偿。建设单位必须在限期内妥善安置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必须在限期内搬迁,不得借故拖延或者阻挠。第四条呼和浩特市以
    2023-07-02
    204人看过
  • 河北省拆迁管理方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阅读全文】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四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第五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申请人或者受让人筹集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房屋拆迁管
    2023-07-04
    403人看过
  • 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设区的市、县级市和县城(以下简称城市)征收、使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统一安排、分部门管理、专款专用和先维护后建设的原则。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收入预算草案和年度支出预算草案,并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部分的安排使用管理;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交通标志维护部分的安排使用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修缮补助部分的安排使用管理。县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负责对同级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征收、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
    2023-04-22
    64人看过
  • 武汉市城镇合作建设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城镇居民、职工通过合作建设住房改善住房条件,加强对合作建设住房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镇居民、职工合作建设住房(以下称合作建房)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作建房,是指城镇居民、职工为改善自身住房条件,在政府扶持下,通过组建住宅合作社,采取以个人出资为主,单位资助为辅的办法进行的住房建设及其管理。第四条合作建房应遵循自愿参加、自筹资金、合作建设、民主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合作建房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分工,做好各自辖区内合作建房管理工作。计划、规划、土地、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合作建房管理工作。第六条合作建房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住宅合作社。住宅合作社是城镇居民、职工组建的,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按规定从事合作建房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组织。第七条
    2023-04-22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长乐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拆迁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
    • 城市建设拆迁要怎么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针对第一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应当由征收人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选取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公
    • 洛阳城市强拆该怎样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4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3、对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关于补偿
    • 洛阳城市房屋拆迁官司律师费收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7
      1、计件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关于洛阳城市房屋拆迁官司律师费收多少的问题,由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