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如皋市工伤保险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标准将作进一步调整。调整的对象:为201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如皋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调整幅度为在原基础上提高10%。2010年起,如皋市工伤保险全面纳入南通市
讯:如皋市工伤保险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标准将作进一步调整。
调整的对象:为201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如皋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调整幅度为在原基础上提高10%。
2010年起,如皋市工伤保险全面纳入南通市级统筹,从2010年7月1日起,如皋市工伤保险发生的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将按照南通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35元/月标准计算相关待遇。
相关文章
鲤城区: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扬州:关于调整市区2009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甘肃金昌市:2008年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特别推荐
广西:2009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3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时,伤残津贴的调整时间和调整幅度可参照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时间和幅度进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幅度可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对象为上年度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1-6级工伤人员、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并参加养老保险金调整的工伤人员,不再进行伤残津贴的调整。
三、不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工伤待遇的调整,由用人单位参照所属统筹地区的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四、今后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除有特别规定另外行文外,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由各统筹地区按照本通知规定适时调整。各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办法报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备案。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尽快组织实施,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各市在2009年6月10日前,将所属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办法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办法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幅度主要参照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幅度进行调整。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即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百分比),以达到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幅度相平衡。参考方法如下:
方法一:工伤保险待遇相对数的调整办法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12为基数,根据伤残等级、生活护理等级、供养亲属情况,确定相关人员每人的调整数额。
(一)伤残津贴的调整数额
伤残一级:基数90%;
伤残二级:基数85%;
伤残三级:基数80%;
伤残四级:基数75%;
伤残五级:基数70%;
伤残六级:基数60%。
(二)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数额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数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数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基数30%。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数额
配偶:基数40%(孤寡老人为50%);
其他亲属:基数30%(孤寡老人或孤儿为40%)。
方法二:工伤保险待遇绝对数的调整办法
以统筹地区每项工伤待遇月发放总额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领取待遇的人数方式来计算,确定相关人员的调整数额。
(一)伤残津贴的调整数额
统筹地区伤残津贴的月发放总额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领取伤残津贴的总人数。
(二)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数额
统筹地区生活护理费的月发放总额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生活护理费的发放总人数。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数额
统筹地区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发放总额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适当比例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总人数
-
新乡市调整工伤待遇
184人看过
-
告知南通市区职工2008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
335人看过
-
上海市调整三项工伤保险待遇
147人看过
-
山东工伤待遇调整最新通知
51人看过
-
天津市2021年度退休工伤待遇调整情况
319人看过
-
调整工伤待遇:烟台市、山东省最新消息
56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养老保险调整的最新情况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截至2020年,我国养老金已经实现了“16连涨”;截至10月,我国社保基金累计结余4.5万亿元,据专家分析,在如此充裕的余额下,2021年我国养老金实现“17连涨”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多个地区、省市也都曾公开表示过关于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就在2020年12月22日,天津人社局也在节目中公开回应公众疑问。其副局长沈超表示,在2021年,天津市以国家统一部署为依据,合理对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同时也会根据
-
西安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已将等级为1至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职工和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老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等级为5-6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上世纪七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津贴调整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9伤残津贴调整如下:调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伤残津贴增幅达26%,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幅为12%,具体调整标准为: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其中一级290元,二级280元,三级270元,四级26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
四川工伤保险待遇最新调整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4工伤是按照伤残等级赔偿的,不同的等级赔偿标准不同,根据四川工伤保险待遇最新调整请先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竭力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
-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调整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每年统筹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7月调整)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会变化,这两个数字会影响到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另外法定退休年龄的变更会影响到伤残职工本人离职使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比例。 还有每年7月1-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每年也会增加或调整一部分,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也会调整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