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是无效建设施工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1:11:34 340 人看过

(一)无效合同的界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

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工程承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1、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有效的,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合同无效的: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有效,合同未约定相应的质量违约责任的:

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质量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的处理,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的效力判断标准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的处理方式为应当根据备案的中标合同来进行工程款的清算。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黑白合同效力判断标准为,根据黑合同与白合同各自的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判断其效力。如黑合同签订在前,白合同签订在后的,则两份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一、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的处理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的处理方式为,在招投标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照“黑合同”结算,对方当事人则主张按“白合同”结算。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二、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的效力判断标准是什么建设施工合同中黑白合同效力判断标准如下:1.“黑白合同”签订的顺序。黑合同在前,白合同在后,均无效。白合同在前,黑合同在后;或黑白合同同时签订,属变更行为。2.“黑白合同”是否存在内容的实质性变更。“黑白合同”,并非一个具体的
    2022-06-26
    23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审批手续是否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同》
    发包人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程序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如果发包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3)社会信
    2023-08-07
    169人看过
  • 什么样的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的权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
    2023-06-24
    315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约定是否无效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约定是否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约定是无效,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合同是利息的约定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如下: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三、建设工程合同都包括哪
    2023-04-30
    2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因有以下内容:1.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2.缺乏法律意识、合同意识3.订立合同的形式不恰当4.当事人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一些较苛刻条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建设施工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2022-07-06
    466人看过
  • 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由谁举证
    一、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由谁举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应该由起诉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3-04-14
    45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
    2024-01-13
    4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无效的吗
    违法承包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78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违法承包:第一,总承包公司将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公司,第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没有约定,未经建设公司认可,承包公司将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承包给其他公司,第三,建设总承包公司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建设部分分分分给其他公司,第四,承包公司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再次承包。具有以上情况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合法承包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工程可以承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公司自行完成,第二,承包公司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第三,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外,其他承包必须得到建设公司的认可,第四,承包公司禁止承包的工程再承包。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
    2023-08-06
    38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是什么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024-01-14
    21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都是无效的条款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是结算和清理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一)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三)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23-08-12
    112人看过
  • 建设施工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
    2023-04-18
    55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
    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3、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5、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一、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类型有什么?(一)合同主体不适格。建筑施工事关重大,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关系到当事人履约能力、施工质量等。(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
    2023-05-07
    280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分包是否合法
    一、建设施工合同分包是否合法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一)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三)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四)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转包。二、建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否能修改可以修改,但是必须双方协商才能修改,不能单方随意修改,当然一方不愿意修改,也是不能修改的。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修改通用条款,或者在专用条款中增加约束的内容,只要修改或增添的内容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依法属于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一旦签署就构成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否决该等条款的效力,同样是不可能的。三、施工合同需要开外管证吗纳税人到外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外出生产经
    2023-05-03
    40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是不是等于合同有效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3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效。 但已实施的且质量合格的(包括工程实体,措施,材料设备等)应参照原合同相应条款协商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是否支付利息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5
      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程款,也可以主张工程款利息的。合同无效的话以对话方式做出表示的情况也是法律允许的。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属于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范围限于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
    • 建设合同上施工范围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想知道施工合同上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一项十分重要,必须给予相当的重视! 一、重要性: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处于第一位的就是协议书,而“工程承包范围”属于协议书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实际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承包内容一栏与施工预算、中标通知书或其它报价文件互相矛盾的现象,由于这个解释顺序的存在,假如当初没有对此项内容予以足够的重视,
    •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什么情况下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下列五种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建设工程合同,凡其内容和形式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建设工程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