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9:01:58 430 人看过

用益物权传统传统民法上的分类:

1、永佃权

永佃权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的概念,是指以支付地租为条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没有期限的耕作和防护的权利。永佃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

2、地上权

地上权是指在别人所有的土地上盖房和居住的权利。我国所有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在中国没有私有土地,我国的土地只能单向流转。

3、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需役地的利用价值而支配别人所有的供役地的权利。

4、典权

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予以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交付不动产并收取典价的人叫做出典人。不动产叫做典物。在典权制度中有一个三十年的回赎期,只要没有超过三十年,出典人就可以回赎典物。在典当法律关系中,尽管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所有权的权能都和所有权分离了,但是只要出典人有能力回赎典当物,其就有权回赎典当物。典权的特点:有出卖之实,没有出卖之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1.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2.两种标的物不同。3.两种物权的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4.存续期间不同。5.权利性质不同。二、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内容有哪些?担保物权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中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它是债权人基于物的担保所享有的权利。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设立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在此不讨论。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1、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保证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其效力的优劣以其成立的先后而定,成立在先的先受偿;但若同一物上存在多个保证债权,这些债权都是平等的,并不以成立的先后决定其优劣,而是平等受偿。2、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保证债权的效力,即优先权。担保物权与保证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担保物权
    2023-04-13
    497人看过
  •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1.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2.两种标的物不同。3.两种物权的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4.存续期间不同。5.权利性质不同。二、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内容有哪些担保物权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中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它是债权人基于物的担保所享有的权利。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设立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在此不讨论。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1、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保证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其效力的优劣以其成立的先后而定,成立在先的先受偿;但若同一物上存在多个保证债权,这些债权都是平等的,并不以成立的先后决定其优劣,而是平等受偿。2、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保证债权的效力,即优先权。担保物权与保证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担保物权具有
    2023-04-13
    269人看过
  • 用益物权具有哪些特征
    一、用益物权具有哪些特征作为物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益物权具备物权的一般特征,同时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除了以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目的以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用益物权是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物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则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的权利,即对他人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用益物权被作为“他物权”。(二)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用益物权是不全面的、受一定限制的物权。其一,所有权是物权权能最完全、最充分的权利。所有权的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直接支配力,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用益物权只具有所有权的一部分权能,其权利人仅享有对财产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虽然权利人依法可以将其享有的用益物权予以转让、抵押等,但不能对财产所有权进行处分。其二,所有权具有恒久性,
    2023-04-14
    492人看过
  • 物业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居住物业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商业物业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这类物业按照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传统办公楼、现代写字楼和智能化办公建筑等,按照办公楼物业档次又可划分为甲级写字楼、乙级写字楼和丙级写字楼。商业物业市场
    2023-03-17
    91人看过
  •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相同点有哪些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他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特征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他物权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设定,因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权,勿需也不能为自己设定他物权。离开他人所有之物,他物权无从设定。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的派生之权,并非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而且来源于所有权,因而将所有权称之为母权,而将他物权称之为子权。他物权虽然与所有权具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但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权利,即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或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
    2023-04-07
    439人看过
  • 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一、物权的种类有哪些物权种类分为三大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所有权,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用益物权:《民法典》物权编对用益物权进行了科学的整合,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五种主要的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典型的担保物权,除此之外还规定了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交易中的所有权、保理合同交易中的应收账款这三种非典型的担保物权。二、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物权请求权是指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为恢复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构成要件共有四点。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该物的事实存在。如果该物取得的方式是不合法的,那么物权请求权也随之不存在。2、须有妨害物权之人对物进行支配的事实。物权请求权旨在把物
    2023-04-14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试用期权益有哪些分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6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如下: 1、劳动者的报酬权; 2、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用人单位在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不得滥用解雇权。
    • 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特点有哪些?用益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不动产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重心在于对于不动产使用价值的支配,强调的是对物的利用权,法律赋予这种对于物的利用权以物权的效力,使利用权人可以据此权利对抗包括所有权人在内的其他人的干涉,从而保障其对物的充分利用。用益物权即为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实现物尽其用。由于土地等不动产资源具有永久性、安全性、供给有限性、资本价值性等特点,决定了不可能人
    • 担保物权的分类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
    • 债权权益优先受偿权的分类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3
      债权优先受偿权怎么分类: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优先权分为物权的优先权(如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债权优先权(如台湾及大陆规定的优先权)物权与债权两种性质的优先权。
    • 担保物权的分类应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4、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 5、以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的物的占有为标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