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纠纷2022年继续发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50:39 208 人看过

(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2)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至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因为此时土地使用权人已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3)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至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受让方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受让方不是非基于原转让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仍然应当依据协议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

(4)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至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受让人亦非基于原转让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仍然应当依据协议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

一、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概念不同。国有土地转让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免费或者缴纳补偿费后交给用户的行为,转让是指用户向国家缴纳转让费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取得,但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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