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的经济性裁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
首先,裁员的实质要素(法律规定)
经济性裁员由雇主出于业务考虑进行。虽然这被称为经济裁员,但它仍然是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第41条采取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四种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困难严重。什么是“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劳动部《企业经济裁员规定》第二条规定,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企业,应当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这个“标准”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如江苏省无锡市将企业严重困难的标准定为:出现亏损时,已采取“停招聘”、“返聘”、“减薪”等措施,但半年内仍有亏损,生产经营状况没有明显改善
3。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业务模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需要进行经济裁员。例如,为了防止和控制污染,一些企业的搬迁也应允许经济裁员。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法》第27条仅将裁员条件限定为“雇主因法律整顿而濒临破产的时期”和“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时期”。相比之下,《劳动合同法》大大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性条件。这更符合建立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初衷
此外,对经济性裁员的数量也有要求:经济性裁员是指一次裁员20人以上或少于20人,但占员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如果未达到法定人数,则只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39和40条的规定逐一终止劳动合同。其次,裁员的程序要素除上述实质要素外,企业裁员还应遵循相应的程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部《企业经济裁员规定》的有关规定,雇主的经济裁员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解释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和集体协议的规定,提出人员裁减计划,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对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措施。征求工会或全体员工对减员计划的意见,并对减员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和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此处的“报告”属于事先通知性质,而不是行政许可或批准。用人单位应当正式公布裁员计划,办理与下岗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下岗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员证明。《劳动合同法》仍然严格限制了裁员程序,加强了工会的干预,强化了工会的协调和维权职能,赋予了劳动行政部门监督企业裁员的法定权利。应该注意的是,经济性裁员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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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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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以下法定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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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按哪些程序给予裁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裁减人员;但要根据国家规定给与补偿;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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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哪些要求,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9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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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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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哪些条件进行裁员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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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1、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