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强拆后如何保护农民的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7 15:47:07 175 人看过

一、农村房屋强拆后如何保护农民的居住权

农村房屋强拆后就不能保护农民的居住权了,维权的方法是: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报警。

合法强拆的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若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是遇到非法强拆,第一时间是报警和并拍视频拍照留证据,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以个人宅基地被强拆是分为合法强拆和非法强拆两种情况的。

二、农村房屋强制拆除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强拆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房屋强拆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纠纷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农村房屋合法强制拆除程序

房屋强拆程序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期限内未搬迁即可实施强制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后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不能居住的危房可否强拆
    不能。根据相关规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此,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迁的。强拆应当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由于危房不是违建,所以不可以行政强拆,所以只能是司法强拆。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拆的时候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被强制拆迁的房屋相关情况;(2)被强制执行人的详细信息;(3)风险评估材料;(4)拆迁补偿送达的凭证、催告时的情况和被拆迁人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文件。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还需要对拆迁补偿的合法合理以及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进行审查,自立案日起30日内,法院作出是否强制执行的裁决,最后才是执行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
    2023-04-05
    75人看过
  • 农村拆迁中如何保障被拆迁者的居住权益?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平米。4、二层以及以上的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补偿。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6、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也应该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因此赔偿金额也会不同。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对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是针对在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的赔偿。对于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价值的补偿、由于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或者由于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过程中而造成的停产或者停业损失的补偿。当地人民政府应该对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
    2023-07-04
    376人看过
  • 合村并镇后,农民房屋的权益如何保障?
    合村并镇农民之前的房屋就没有。合村并镇拆迁补偿有: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1、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征收补偿的方式,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2、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等。农村合并入镇房屋的补偿问题合村并镇就关系到拆迁,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农村拆迁补偿共有3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成新。补偿标准有土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和
    2023-07-06
    199人看过
  • 民法典买农村房屋居住权有效吗
    一、民法典买农村房屋居住权有效吗民法典买农村房屋居住权有效,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二、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三、居住权可不可以转让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
    2023-04-30
    24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后的新居建设
    1、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2、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中。3、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如何继承农村房屋我国
    2023-07-02
    288人看过
  • 农村强拆如何应对如何保护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农村强拆如何应对如何保护合法权益的问题1.协商解决。根据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违法强拆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2.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3.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起诉房子强拆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023-10-15
    464人看过
  •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时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时如何确定被拆迁人。1989年,刘某和张某签订了销售协议。刘某以2.5万元的价格将刘某的祖居地卖给了张某。张某是城市居民。2001年,张某将从刘某手中买的房子卖给了张某。2004年,刘某以张某和张某均为城镇居民,依法不能购买农村村民所有的房屋为由,上诉法院确认买卖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购买的房屋为祖传房屋,并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证书原件为证明。刘某把房子卖给张某后,张某又把房子卖给了张某。后来,由于意外损失,房子的屋顶被烧毁。后来,张某投资改扩建,但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也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一审法院以未经许可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为由,确认刘某与张某的买卖协议无效。但由于时间较长,且原房屋已灭失,不存在归还的可能,故判决驳回了刘某要求张某及张某归还房屋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张某购买的房屋占用
    2023-05-02
    227人看过
  • 非农村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如果说户口不在农村的话,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它不是遗产所以不能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可以。但是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三)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四)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
    2023-07-11
    47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要注意什么
    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但是具体到标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细节要注意:1、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4、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5、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2023-06-22
    181人看过
  • 如何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且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公正与和谐,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决定》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逐步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要抓住工资和劳动保护等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加强政府引导、依法监管,增强企业以人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对维护农民工权利的作用。加大清理工资拖欠工作力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引导和促进形成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劳动合同法切实贯彻实施。第二,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农民工与户籍人口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2023-06-09
    293人看过
  • 拆迁农村房屋,老房子是否有保护权?
    1.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2.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农村空心房可以强拆吗农村空心房一般不可以强拆。农村空心房是不能随意拆的,拆除空心房的,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村空心房的评判,要经过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已经确定使用权,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不变,仍归本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宅基地归本人,保
    2023-07-07
    7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这在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需要注意遵循以下安置标准: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
    2023-02-13
    330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房屋互换后如何确权
    一、民法典农村房屋互换后如何确权民法典农村房屋互换后,确权依据是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利害关系人就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
    2023-04-18
    106人看过
  • 农村房屋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一、房屋居住权需要哪些人同意转让?房屋居住权需要房地产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同意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免费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没有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
    2023-04-12
    4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居民居住的房屋拆除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归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3
      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即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房屋用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用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
    • 农村拆迁房屋儿媳妇有权居住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0
      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归老人所有。四媳妇一家要居住需要经过老人同意,老人不同意的话,可以要求他们腾房。 到了法院宅基地也是老人的,但老人需要将当初儿媳妇翻新房屋的出资返还给她。 老人可以写遗嘱将房屋留给其他子女,合法,但宅基地不能用遗嘱处分。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老人没有处分权。 不能要精神赔偿。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保护微弱群体及廉租住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1)关注弱势群体及守章农民的利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弱势群体由于社会地位和心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利益如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较易引起拆迁矛盾的激化,处理不当则易破坏社会和谐。部分地区已经有此苗头。(2)保护弱势群体及守章农民的利益是从源头上遏制农村违法建房的重要途径。农村违法建房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建房者在拆迁中能得到巨大的利益,而守章者则没有这份额
    • 农村居民住房面积如何收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2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一般确定原房屋所有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法律所禁止的,应当认定房屋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居民仅可以作为被拆迁人享受到搬迁费、过渡费等补偿,而原房东应当向返还购买者购房款、房屋装修费以及房屋增值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